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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咨询台|申请工伤待遇需要什么流程?

2022-10-15 16:52:47本站本站编辑查看次数:218

咨询:单位从去年就不给我们缴纳社保了,因为疫情,单位面临关门,如果单位倒闭了,我们的社保还能补回来吗?怎么才能补?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单位注销无法进行社保补缴。

咨询:我上周在工作时间受伤,请问如果住院治疗,如何申请工伤待遇?都有什么流程?

答复:职工因工伤治疗的医疗、康复费用可以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直接结算。除工伤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外,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应就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费用与工伤职工据实结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代发。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工伤职工的社保卡中。工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所在用人单位代领代发。

咨询:请问我从青海把社保转移到烟台,怎么办理最快?需要去哪儿办理?

答复:户口所在地为烟台,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没有年龄限制,您在烟台缴上保险后即可办理转移手续;如户口不在烟台本地,通过企业缴纳保险后,除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外,男的年龄不允许超过50岁,女的年龄不允许超过40岁,若超龄必须在烟台缴纳养老保险满10年方可转移。如您在外地社保部门参加过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相应的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办理跨省转入烟台,可通过“掌上12333”手机APP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进行自助、免材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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