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交了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还有必要在老家交新农保吗?可以同时交吗?
最近有小伙伴在平台上面咨询:
那么已经交了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还有必要在老家交新农保吗?可以同时交吗?
实际对于这个没有什么必要
我国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凭个人身份证进行参保,身份号码成为参保人社保卡的唯一识别号。过去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实行的地市级城市统筹,从2019年开始,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但是医疗保险到现在还是属于地市级城市统筹,所以导致很多人既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又在户籍所在地缴纳农村的养老保险和新农合,这就导致了重复参保现象的发生,重复参保是不不能重复享受待遇的。
过去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现象,就是农民外出打工以后,由用人单位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但当时的新农合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有村组干部动员缴纳。而且很多地方规定的缴费方式为家庭缴费,即农村家庭都是以同一个户口簿上家庭成员作为参保对象,只要其中一人不参保,就会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报销待遇,很多人为了不影响家庭成员的权益,加上当时新农合每年只需要100多元钱,所以部分人在参加职工社保的同时,也在家乡缴纳了新农合。
随着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在全国都能查询到缴费记录,而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也不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缴费,而是由居民个人志愿缴费。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已经在单位缴纳了医疗保险的人,是没有必要在老家再缴纳新农合的。
当然有的人认为,两地都缴纳就会多一份保障,万一今后放假回到老家生病了,看病报销会方便一点,其实这种认识也是不完整的。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相比,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都会高于新农合,即使放假回到老家因为生病住院,也是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的。只要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住院费用的报销基本上都可以通过国家医保结算平台进行异地结算,不需要本人垫付住院费用后再到参保地医保机构报销。
如果在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在老家缴纳了新农合以后,住院以后能不能先按职工医保报销以后,再按照新农合进行报销呢?当然是不行的。现在的住院费用都是在医院进行实时结算,在进行实时结算时,如果是在参保地住院的,由参保地的医疗机构垫付住院费用,本人只支付自费部分。
如果要回老家再报销,就需要原始的医疗发票和病历资料等,但这些资料的原件都是医院保存的,用于以后向医保局报账使用,患者出院以后只能复印住院资料,复印资料到老家的医保机构是无法报账的。
综上所述,在单位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没有必要再到老家缴纳新农合,新农合是交一年管一年,时效性比较强。只要有了职工医疗保险,不管是在参保地看病还是今后在老家看病住院,都是可以享受医疗报销待遇的。只不过回老家看病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其实现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是非常方便的,在网上就可以办理,不影响今后自己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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