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业务简化手续 百姓办事少跑腿更便利
2018-09-10 10:50:54人民网佚名查看次数:416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为提供更加便民优质的服务,市社保中心先后出台了多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本地医保业务中,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申报医疗保险垫付医疗费用,申领生育保险津贴,申报生育医疗费用等业务时,无需再提供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异地医保业务中,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和异地生育登记时,不用再前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经办机构进行盖章;申报异地住院垫付医疗费时,也不用再提供异地医院等级证明,社保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查询或向异地医疗机构致电、致函等方式进行信息核实,简化参保人员办事程序。此外,多项医保业务简化了办理流程,压缩了办事要件。(记者 尹娜)
本地医保业务中,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申报医疗保险垫付医疗费用,申领生育保险津贴,申报生育医疗费用等业务时,无需再提供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异地医保业务中,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和异地生育登记时,不用再前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经办机构进行盖章;申报异地住院垫付医疗费时,也不用再提供异地医院等级证明,社保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查询或向异地医疗机构致电、致函等方式进行信息核实,简化参保人员办事程序。此外,多项医保业务简化了办理流程,压缩了办事要件。(记者 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