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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

2018-03-13 10:05:24新浪佚名查看次数:423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彭文卓 陈晓燕)“建筑业岗位特殊,具有高风险、高事故的特点,而建筑业的主力——农民工由于身份特殊,相对缺少社会保障。因此,工伤保险对他们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王晓峰委员呼吁,要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据统计,全国有近5000万建筑业从业人员,其中80%为农民工。同时,建筑业也是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建筑施工事故的90%以上为职业伤害。
  对于工伤保险,特别是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国家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有关政策,比如《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以及《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了详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这些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保护了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建筑业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工伤康复及待遇补偿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许多问题仍待解决。”王晓峰委员认为,目前农民工尤其是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有喜有忧,工伤保险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7年,人社部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作为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政策依据。其中,对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及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进行了重点调整,并强调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工伤保险待遇动态调整的必要性在当下不言而喻。”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武汉智能电梯公司董事长陈纯星委员认为,建筑业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工伤鉴定难、工伤保险待遇享受难等问题,而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催生了一些新型劳动关系,如何将数目庞大的分享经济行业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确定与劳动者生产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待遇,都需要工伤保险政策的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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