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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省级统筹待遇提高 安庆51人受益

2017-11-22 09:52:51安徽网佚名查看次数:461
  据中安在线—安庆新闻网报道,苏老,是一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人员,从2017年7月1日起,他的每月生活护理费有了很大的提高,每月多了近400元。这得益于,从2017年7月1日起,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

  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凡涉及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具体包括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多个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截至目前,安庆市本级已有51人实际受益,其中享受“生活护理费”的31人,享受一次性医疗救助金的20人。

  省级统筹前,苏老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标准享受生活护理费。省级统筹前,安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12.83元,苏老每月可领取1765.13元的生活护理费;省级统筹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07.42元,苏老每月可领取2042.97元的生活护理费。待遇标准涨幅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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