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药监局: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7-09-07 10:43:08中国网财经佚名查看次数:540
中国网财经9月7日讯 昨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信息,近期该局组织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9类食品87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6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一)标称徐州市同心食品厂生产的月牙酥(油炸型膨化食品)和黄金鱼(油炸型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7.9mg/g、11.0mg/g,标准值不超过5mg/g。
(二)标称南京佐田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腌制料,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2g/kg,标准值不超过1.0g/kg。
(三)苏果超市(连云港)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海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三文鱼(风味鱼)和红烧带鱼(风味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028g/kg、0.025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四)标称如皋市华康酒厂生产的苏通黄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1.8%vol,标准值为10.0±1.0%vol,比标准值上限高了0.8%vol。
(五)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霞好又多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成功宴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国梦酒(M6)(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50.2%vol,标准值为52.0±1.0%vol,比标准值下限低了0.8%vol。
(六)江苏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太平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洋大曲酒,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11 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七)江苏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阴市川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陆右丰白酒(精装)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6.3%vol,标准值为50.0±1.0%vol,比标准下限低了2.7%vol。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9类食品87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6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一)标称徐州市同心食品厂生产的月牙酥(油炸型膨化食品)和黄金鱼(油炸型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7.9mg/g、11.0mg/g,标准值不超过5mg/g。
(二)标称南京佐田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腌制料,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2g/kg,标准值不超过1.0g/kg。
(三)苏果超市(连云港)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海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三文鱼(风味鱼)和红烧带鱼(风味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028g/kg、0.025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四)标称如皋市华康酒厂生产的苏通黄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1.8%vol,标准值为10.0±1.0%vol,比标准值上限高了0.8%vol。
(五)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霞好又多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成功宴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国梦酒(M6)(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50.2%vol,标准值为52.0±1.0%vol,比标准值下限低了0.8%vol。
(六)江苏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太平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洋大曲酒,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11 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七)江苏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阴市川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陆右丰白酒(精装)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6.3%vol,标准值为50.0±1.0%vol,比标准下限低了2.7%v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