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工伤 >> 查看内容

山西省将整合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17-05-25 11:39:42山西晚报王晓易查看次数:467
  记者今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整合和调整,其中美容减肥、戒烟戒酒等药品将被重点考虑调出药品目录。
  6月底前,我省将完成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实现医保药品目录统一,服务城乡医保整合大局。同时,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结构,适当扩大目录范围,支持医药创新,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和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按照人社部要求,甲类药品不作调整。乙类药品调整包括药品调入和调出(调入后可享报销,调出后不享报销),调整总数不超过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总数的15%。

  乙类药品调整因素
  1
  调入药品重点考虑的因素:
  已列入2010年我省医保药品目录、2011年新农合药品目录、2012年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适应我省医疗保障、临床用药和地方病、多发病、常见病及疾病谱需求、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品种;医保基金可承受的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同类药品按药物经济学原则比较,优先选择医疗机构广泛使用、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我省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普遍需求的药品。

  2
  调出药品重点考虑的因素:
  经专家评审论证不符合我省疾病谱,不适应我省医疗保障和临床用药需求药品;不属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药品及属于诊疗项目收费范围的药品,如避孕药品、疫苗、美容减肥、戒烟、戒酒、酒剂、茶剂、诊断试剂、检验试剂、放射性治疗药品等;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中标、未配送等药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库中已不存在的品种;列入国家谈判目录和国家人社部明确调出的药品。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347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