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在校生参加医保 今年可选“自缴”
2017-04-20 11:50:45厦门网林润查看次数:610
2017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登记已正式启动,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颇受广大学生和家长关注的是,今年在校学生缴费除原有的学校代缴模式外,新增了“个人自缴”模式。
4月4日前,地税部门已经把所有在校参保学生的城乡医疗保险缴费方式由原来的“代缴”模式统一转化为“自缴”模式。在校生采用“学校代扣代缴”或“个人自缴”模式由学校自行选择。要保留“代缴”模式的学校,需于5月30日前,通过地税网站将“缴费方式”变更为“本单位参保”(即“代缴”模式在地税系统中的选项)。
缴费方式为“个人自缴”的在校参保学生,地税部门将分配一卡通缴费用户号,由参保学生或其家长办理缴费一卡通委托扣款手续。
问题1:如何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
12366解答:一卡通委托可采用以下办理方式:1.参保学生或家长持银行卡和一卡通用户号到厦门任一商业银行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2.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地税”,通过“查询缴费—银联一卡通委托”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3.关注微信公众号“银联厦门U生活”,通过“我的U生活—缴费与委托—委托代缴—地税社保”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
办理委托代扣的银行卡不要求一定要学生本人的,只要带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都可以申请委托代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年缴费,每年的缴费时间为6月份,缴费无需个人上门办理的,只要家长在6月份存足款项,地税系统会自动到委托的银行卡扣费(6月份是正常扣费,7月份是补扣费)。只有部分扣款不成功的,才需要家长自己登录地税网站或微信自行补缴。
问题2:学生从幼儿园升到小学,缴费一卡通委托需要重新办理吗?
12366解答:缴费一卡通委托号码一人一号,终生不变,因此,从新生儿参保办理委托开始,该委托有效的可以一直使用,孩子从幼儿园升小学,小学升中学都不需要重新建立委托。
问题3:在校生转“个人自缴”后,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12366解答:学生和家长需要核对参保信息准确与否,特别是个人缴费一卡通用户号是否准确,个人手机号码是否有采集。同时,还要核对缴费一卡通委托是否成功。另外,家长或学生应于每年6月下旬或7月初,核对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成功的可直接通过地税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自行补缴。这些信息核对都可通过地税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的“社保缴费及查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