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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遭遇洪水时,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2016-07-19 10:22:27岳阳日报姜 洋 赵红日查看次数:469
  近日,全国多地接连遭遇强降雨,部分地区遭受洪水侵袭,我市更是重点灾区。遭遇洪水时,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呢?笔者向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了解到,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为工伤。

  一是在遭遇洪水时因见义勇为而身体受到伤害;二是在参与抗洪抢险活动中失踪、溺亡或身体受到其他伤害的;三是在抗洪抢险过程感染血吸虫病的。其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的根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以及第十五条第(二)项: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同时,工伤处的工作人员提醒,抗洪抢险时要注意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措施,长期接触污染水,将有可能感染血吸虫,灾后应到医院进行血吸虫病检查。如有感染要及时收集好各项报备工伤的证据。如:参与抗洪抢险或见义勇为时的图片、视频以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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