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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完善政府医疗卫生投入政策实施办法》出台

2016-07-19 10:26:22 韶关日报 薛柏华查看次数:549
  日前,《韶关市完善政府医疗卫生投入政策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出台。《办法》明确了政府在基本医疗保障、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社会办医及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政策,保障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加快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
  建立完善的政府医疗卫生投入政策,是政府落实办医主体责任重要表现,是打破公立医院逐利机制,保障公立医疗机构正常运行的必要措施,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办法》坚持规划引领、多元筹集、差别投入、分级保障等四大基本原则,明确了要依据的规划。如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合理确定市县两级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床位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目标,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实行综合管理,统筹平衡各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享、共用制度。

  《办法》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政策、公立医院保障政策、基本医疗保障政府补助政策,以及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加大社会资本办医扶持力度等方面投入作了明确。要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落实发展建设和正常运转经费,支持发展特色服务,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保障政策,包括重点专科建设、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基本保障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对中医院倾斜扶持补助,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等。
  《办法》要求,全市按常住人口计算,到2017年千人均床位数达5.5张,2020年千人均床位数达6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控制在每千人口4张以内;市县财政对列入规划的重点学科进行补助。视财力状况力争到2020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补助每个国家级重点专科200万元/每年、省级重点专科100万元/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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