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妈妈捐肾救女 女儿:她给我第二次生命
2016-05-05 09:21:41 厦门晚报佚名查看次数:1102
■姜妈妈(中)在21年前捐肾给儿子(右),如今小孙女(左)都长大了。
■71岁林妈妈(左)捐肾救女林艾霖(右),让女儿获新生。
“谢谢妈妈给了我两次生命,第一次是她生下我,第二次是她捐肾给我。”台湾46岁的林艾霖因罹患红斑性狼疮,20年来服用类固醇药物而引起肾衰竭,两年多来洗肾,但每次透析过后身体就严重抽筋,苦不堪言。母亲于心不忍,去年8月以高龄71岁的年纪捐肾救女。
活体捐肾的最高龄者为80岁
“当初只一意救女儿,(器官捐赠)年龄不是问题。”林妈妈说,虽然家人担心自己年纪大不宜捐肾,最后命运安排下,多次比对发现自己是最适合捐赠给女儿的亲属,决定捐出左肾。
母亲节将至,台北荣总2日举办记者会,71岁的林妈妈是台北荣总最高龄的活体器官捐赠者。根据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统计,等待肾脏移植患者约6000多位,在所有器官中居冠。近年来亲属活体肾脏移植渐增,从2005年10月至去年9月,活体捐肾的最高龄者为80岁,活体捐肝的最高龄是65岁。
除了林姓母女之外,记者会现场还有一对在21年前完成捐肾的姜姓母子,儿子已是台北荣总肾脏移植存活最久的案例。今年已75岁的姜妈妈说,当年眼看着孩子未满30岁就因罹患肾丝球肾炎,导致尿毒症需终身洗肾,毅然捐出左肾救儿,如今能看着儿子、孙女齐聚一堂,三代同堂和乐融融。
年龄不再是器官捐赠的限制
台湾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董事长、“卫福部”台南医院院长李伯璋说,年纪越大、肾功能相对减弱,在选择活体肾捐赠者时,通常不会优先考虑年纪最大者;但在临床上,的确有不少高龄者身体健康、器官功能良好,可以达成活体器官捐赠的愿望。
台北荣总移植外科主治医师陈正彦说,以往逾50岁被认为是高龄器官捐赠者,但根据美国移植医学会针对移植医生所做的问卷调查,比起1995年有两成的医生认为器官捐赠年龄不该受限,到了2007年攀升至五成,显示年龄不再是器官捐赠的限制,只要事前做好审慎评估,长者和年轻者器官捐赠都一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