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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助台胞报销医疗费

2015-12-15 10:00:26文登网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46
  文登网讯 台胞王先生在文登某台资企业工作期间突发急症,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过10多天的住院治疗,终于康复出院。
  病好了,但王先生是台湾同胞,不能享受大陆的医疗保险和福利。而王先生一直在台湾缴纳医疗保险,他在大陆居住期间的住院费用能否享受台湾地区的医疗福利呢?王先生在台湾的家人向台湾相关机构咨询,得知由大陆办理公证即可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王先生来到文登公证处。公证员告诉王先生,公证处可以帮助生病的台胞证明他们的医疗诊断书等证明是真实的,可以被台湾的报销机构采信。此外,在办理完公证之后,公证处还会将公证书副本通过省公证协会寄到台湾海基会,台胞再持本人手中的公证书到海基会进行验证,通过验证后,就可以顺利报销。
  在公证员的帮助下,王先生将住院期间医院为其出具的《疾病诊断书》《住院记录》《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和发票等所有证件一一办理了公证。王先生的公证书做好以后,公证处还为他出具了一份公证书副本,将副本递交到山东省公证协会,经省公证协会邮寄到海基会。最终,王先生顺利地办理了各项手续,可以安心回台报销医药费了。(邱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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