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保险 >> 查看内容

多缴的失业保险 今起可自动冲抵

2015-09-02 09:38:11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20
    本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宗贤)7月,地税部门对失业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由3%下降为2%。市地税局昨日提醒,本月起,地税部门将对2015年3月至6月按原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实施自动抵扣,多缴的失业保险费在3个月内基本可以抵扣完毕,但若用人单位在年底前无法抵扣完所有多缴的失业保险费,应在2016年1月至2月向地税机关申请余额退费。
    此次失业保险抵扣的对象是直接向地税部门申报缴费入库失业保险费的企事业单位。本次总抵扣金额不仅有单位多缴部分,也包含本市职工个人多缴部分。地税部门表示,缴费单位应将个人多缴的失业保险金退还职工个人。至于具体的返还金额明细,用人单位可登录网站查询单位及职工个人多缴的账目明细(“社保办税服务厅-社保业务-单位失业保险费可抵扣明细查询”)。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279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