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信息 >> 查看内容

国家卫计委:失独家庭困难问题一定会解决

2015-05-18 17:26:01健康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00

  在5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京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最近有一些失独家庭提出诉求”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司长王海东回应说,我国在2008年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发生残疾或死亡以后没有再生育或者收养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以后,给予夫妻双方每人每月经济上的扶助。2012年、2014年已经两次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5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在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关怀等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这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解决的。

  据了解,近千名失独家庭成员近日向国家卫生计生委表达了希望提高扶助的诉求。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341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