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校园健康 >> 查看内容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学生体测达良才可评优

2014-07-20 20:21:51京华时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1676
    7月18日,教育部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测成绩达到或超过良好,才有资格参与评优与评奖。
    以往,学生的体测按学段分组,每组除了身高、体重、肺活量必测外,还有一些可选项目。新《标准》取消选测。在分组上,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在各组中,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都是必测项目。在大学生和中学生中,男生必须测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女生必须测800米跑和1分钟仰卧起坐。
    《标准》还指出,体测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对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
    各组学生按总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9分为良好,60分至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对于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的学生,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387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