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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跆拳道时摔断颈椎 17岁小伙高位截瘫没钱治

2014-07-10 10:00:07厦门晚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1026

高位截瘫的杨明辉。

   ■武艺过硬曾参加奥运会开幕式演出
   ■手术费预计10万以内,后续费用难估计

   为备战表演,17岁的跆拳道教练杨明辉在训练倒勾特技时不幸发生意外,伤及颈椎,高位截瘫,胸部以下失去知觉。这样的伤情与当年17岁的体操运动员桑兰摔伤相似,但更不幸的是,杨明辉的手术费用至今没有着落。
   自幼习武武艺过硬
   如今起居靠人照顾
   近日,在解放军第174医院骨科病房,17岁的杨明辉一动不动地平躺在病床上吸氧,胸前连着心电检测仪导联线。见记者来,杨明辉用微弱的声音打招呼,脖子无法扭动,只能依靠目光交流。
   杨明辉每天的饮食起居,完全依赖家人照顾。母亲和姐姐一边不停为杨明辉擦洗身体,一边给他轻轻按摩。门前的走道上,父亲和哥哥躺在床上休息,连日的照料让他们身心疲惫。
   杨明辉一家来自河南周口,小时候,父亲就将杨明辉送往武校习武。2008年,年仅11岁的他还代表武校随团参加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表演。
   一年多前,杨明辉到南安水头博武堂跆拳道馆执教。由于武艺过硬,跆拳道特技动作他都能无师自通。平时,杨明辉与馆长、同事相处得都不错,很受器重,也没想到找老板签合同。
   下班自发备战
   不幸摔断颈椎
   据介绍,6月12日晚8点多,为了准备第二天的表演,杨明辉和两名同事相邀,自行到馆里训练。
   倒勾是跆拳道中的一项特技,杨明辉平时练过无数次,完全不在话下。没想到,一次后空翻时,杨明辉一失神竟没翻过来,头部着地,这一跤摔得肚脐以下部位失去知觉。同事赶紧联系馆长,将他送到镇上的卫生所,医生检查后告诉他并无大碍。
   送到174医院时,已是次日凌晨2点,杨明辉失去知觉的地方也由肚脐以下扩散到了胸部以下。经检查,医生诊断为颈椎6至7节骨折,高位截瘫。
   原来在陕西务工的父母和哥哥闻讯后连夜赶到厦门。“那几天,我们没日没夜地哭成泪人,好好的孩子怎么就变成这样了?早知道说什么,我也不让他出远门了。”杨明辉父亲告诉记者,一边说,眼泪又掉了下来。
   高位截瘫难恢复
   后续费用难估计
   174医院骨科一区主治医师陈小林介绍,杨明辉后空翻时恰好头部着地,第6至7节颈椎发生开放性骨折脱位伴完全性高位截瘫,从目前的医学水平看,全世界范围内都不可能恢复。通过牵引虽然能暂时复位,但神经处于卡压状态,容易发生二次损伤。如尽快手术复位、固定,可避免神经再度受损。若手术顺利,术后一星期左右,杨明辉就可能坐起来了,也可以避免长期卧床出现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压疮等并发症。但杨明辉的后半生只能与轮椅为伍。
   陈医生告诉记者,手术花费预计在10万元以内,前期手术费用大约还需要六七万元,但后续康复费用难以估计。前段时间,杨明辉病情已经稳定,但由于经济原因,迟迟无法手术。由于长期卧床,杨明辉出现了尿路感染,需要尽快手术。
   杨明辉父亲告诉记者,他们都是农民,家里实在无力负担。他们找馆长讨说法,可对方却称杨明辉是下班时间自己受伤的,他并无责任。
   律师说法
   难以认定工伤
   维权难度较大
   厦门勤贤律师事务所林时坤律师告诉记者,杨明辉属于全职员工,虽然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若发生工伤,跆拳道馆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但杨明辉受伤并非加班或上下班路上发生,且属于自发行为,难以认定为工伤,老板无赔偿义务。杨明辉若要维权,难度较大,只能寄希望于老板给予人道补偿。
   馆长说法
   下班出事无责任
   每年自愿付万元
   记者与水头博武堂跆拳道馆刘馆长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杨明辉受伤是在下班时间发生的,纯属个人行为,他并无责任。事发当晚,他支付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用。
   刘馆长承诺,今后几年,每年会陆续给杨明辉万元左右,若经济状况改善,还将补偿杨明辉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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