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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监发布食物中毒预警通告:不要食用织纹螺

2014-06-06 09:12:46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1028

    近日,市卫生监督所向市民发布食物中毒预警通告:请勿食用织纹螺。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厦门市卫生局已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积极的防控措施,严查采购进货渠道,加强餐饮业监督管理,责令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停止购进和销售织纹螺。并提醒广大市民:夏季在外就餐、特别是在大排档等场所就餐时,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果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制售织纹螺,可拨打2050120进行举报投诉。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有些地方还称作割香螺、甲锥螺,属软体动物门,腹足纲,织纹螺科。一般生活在近海的礁石附近和泥沙底,盛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
   夏季是食用织纹螺中毒的高发季节,中毒者会有口唇麻木等症状。其实织纹螺本身并无毒,其致命毒性是由于织纹螺摄食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而被毒化,使织纹螺体内产生一种名为“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有毒物质。近年,由于海洋污染严重,南方海域频发“赤潮”,织纹螺在摄入大量有毒藻类后,体内“麻痹性贝类毒素”猛增,该毒素对人体的毒性较强,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很可能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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