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7月起省内异地治大病可直接刷卡结算
■这是我市继年初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即时结算后的又一惠民举措
■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无需报备、无垫付、直接刷卡完成个人报销
温馨提示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一定要选择有参加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从厦门市社保卡网站(www.xm12333.com)查询有关信息。咨询电话:平安养老保险公司7703293,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7703328。
多年来,参加我市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诊时一直遵循的是先行报备申请、垫付现金、之后回厦报销的模式。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7月1日之后这种模式将改变,我市将实现大病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这是继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省联网即时结算后的又一惠民举措。2013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省内异地即时结算,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就医免报备制度,实现持社会保障卡在全省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费用的实时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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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覆盖259万大病保险参保人
据介绍,这项政策的服务对象为我市大病保险参保人。
1997年,我市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同步为参保职工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开创了全国大病保险的先河。2010年7月又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立覆盖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这个机制的创新,使我市医疗保险事业再上一个台阶。截至今年4月份,我市大病保险的参保人数已达259万人。
全民参保后,参保人异地就医需求也在同期增长,尤其是重症患者,这让我市尽快实现大病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目标也显得越发迫切。近两年,我市在省内异地就医的大病保险患者就达261次,涉及报销金额653万元。
多年来,参加我市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诊时一直遵循先行报备申请、垫付现金、之后回厦报销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参保人员存在着报备耗时、垫付费用压力大、费用报销周期长、办理往返奔波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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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水平 职工50万元、城乡居民45万元
厦门大病医保在保障水平上也不断提升。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最初的15万元提高到现在职工40万元、城乡居民35万元(详见下表),目前,在一个社保年度内,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综合保障水平分别达到50万元和45万元。
厦门大病医保从保障范围上实现覆盖所有疾病。只要在一个社保年度内,门诊、住院累计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都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避免了参保人员因限定病种而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得不到报销的问题,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能公平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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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结算 零现金、零等待、零资料、零报备
这项政策的服务范围为在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封顶线的部分。
目前的结算模式,从人工受理到结算完成至少要20个工作日。而新的结算模式,参保人直接在异地就诊机构刷卡结算就可以了,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该政策实施后,参保人可实现四个“零”,即:“零现金”,无需垫付现金,缓解就医压力;“零等待”,一步到位,涉及的报销费用由医院系统当场自动结算,较以往省去漫长的报销周期;“零资料”,省去繁琐的报销手续和报销材料;“零报备”,患者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前往省内异地定点医院就医,无需再到社保机构报备,省时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