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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力争明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市 使美丽厦门成城市典范

2014-06-05 09:13:35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78

美丽的厦门,为市民提供宜居之所。


   成绩                     
   去年获评省级生态市
   “厦门达到省级生态市的创建要求,同意通过验收!”考核验收组专家的话音刚落,现场便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去年底这激动人心的一刻,至今依旧印在不少厦门人的脑海中。
   2013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得到加强,水体污染修复和综合整治工程加快实施,城乡建成区面积和绿化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生态示范区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创建国家级生态城市扎实推进。
   尤其是我市大力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五大环保工程,集中力量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和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致力于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今天,生态环境,已成握在厦门手中的一张最重要的底牌。截至2013年底,全市93.6%的行政村(共146个)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全市所有的区(乡镇)全部获得国家级生态区(乡镇),并通过国家生态区技术评估。
   我市还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加强保护区现场巡查力度,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和生态监测,在保护区开展林相改造和滩涂红树林种植工作等。
   一个健全的饮用水源保护机制,也已在厦门逐步建立。这其中,就涵盖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管理,加大水源地巡查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水源水质监测预警,推进九龙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


   目标                      
   力争明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市
   “国家级生态市”如今正由一个模糊的愿景变为越来越清晰的目标——2015年,我市力争在全省率先建成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国家级生态市。
   不仅如此,2021年,厦门本岛将建成低碳生态岛,全市基本建成生态经济高度发达、生态环境温馨宜居、生态文化和谐繁荣、生态文明高度发展的“美丽厦门”,成为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市委、市政府“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把今天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又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2014年,厦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者,再度肩负起沉甸甸的责任。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陈瑞珍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我市环保部门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继续实施“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通过厦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岛外十条溪流综合整治行动、农村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努力提升环境容量,提高环境质量。


   链接
   新《环境保护法》
   明年起实施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国新的《环境保护法》目前已经出炉,计划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今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这是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就。
   据介绍,此次《环境保护法》修订,着重解决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更新了环境保护理念,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明确了公民的环保义务,加强了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加大了对企业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规定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此次修订,从理念、制度和措施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生态保护的内容,使这部法在生态保护和防治污染两方面发挥统领作用。
   昨日,环保人士介绍,此次修订,将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写入环境保护法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并以此引导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约束各有关方面在发展中重视环境因素,切实加强环保工作。
   当前,我市各界人士也在积极行动,铺开新《环境保护法》的学习贯彻宣传。昨日,市环保局表示,接下来,他们将把学习新《环境保护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好、贯彻好新《环境保护法》。同时,还将广泛深入宣传新法规,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遵守和适应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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