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今日热点 >> 查看内容

网购“后悔药” 结果更后悔

2014-05-28 09:40:04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899

漫画/CFP

网购食品的安全日益受到重视。

  “给你一瓶‘后悔药’,换你一生不流泪。”近期,网上叫卖“后悔药”的商家吸引了不少眼球。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做出提醒,此类有趣的“药品”实际上是糖果,而且大多数是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消费者应小心。

  【记者调查】

  “后悔药”其实是糖果

  记者日前登录淘宝网搜索,发现了各种各样的新奇“药品”,不仅有“后悔药”,“忘情水”,更有“蛋疼含片”、“脑残片”、“花痴丸”、“卖萌嚼咀片”等一系列恶搞“药品”。“想萌就嚼一片”、“不要放弃治疗”等广告词吸引了不少网友购买。

  记者找到其中一家网店,一瓶贴着“后悔药”标签的产品受到不少网友关注,图片上这瓶“后悔药”的外观和普通药品没有区别,标签上标注:“后悔药,服用方法:饭后半小时,请配合捶胸顿足服用。口味香甜。”记者又查看了“宝贝详情”,这才知道“后悔药”其实就是彩色糖果。

  【商家自曝】

  自己买来糖果装瓶出售

  虽然许多卖家都在网上明确标注“后悔药是糖果,不是真的药”,但从包装上看,这些贴着“药品”标签的糖果并没有标注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

  记者在淘宝网上联系了卖家任女士,任女士直言不讳地说:“‘药瓶’里装的糖果,是我们自己在网上买来装进去的,只有瓶子是我们找人制作的。”任女士还说,糖果的保质期是12个月,“但是包装上没有显示生产日期和厂家信息,因为糖果是另外买的。”

  当记者对糖果质量提出疑问时,任女士回答说:“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只买空瓶,透明的空瓶子一个卖7元,不透明的空瓶子一个卖6元。”在任女士的网店,记者看到,装有糖果的 “后悔药”一瓶只卖7.6元。任女士解释说,糖果价钱不高,他们卖的是“创意瓶子”,很多买家都是冲着瓶子下单的。

  【部门提醒】

  此类产品未经批准生产

  世上没有“后悔药”,就算买到了,吃了或许会让你更加后悔,因为所谓的“后悔药”都是来路不明的糖果。

  近日,国家食药总局在官网上发布公告,提醒消费者此类产品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生产,大多标签标识不规范,或标示虚假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有些甚至是“三无”产品。此类销售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

  厦门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这类产品违反多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首先,商家将原来的糖果更改包装,违反了《商标法》,属于“反向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此类商品没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生产过程中的基本信息;而此类产品的标签本身就不合法,食品不能擅自当药品销售,而包装中的糖果是否在保质期内,来源哪里都无从查证,希望消费者不要购买。

  市食药监局的郑女士说:“药品的生产要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标准,而此类假称药品在市场上出售的糖果肯定是不合规范的,但目前厦门还没有接到这类投诉。”

  【提醒】

  网上买药

  牢记六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药品时应牢记以下六点。

  一、核实确认是食药监部门批准的售药网站。目前,经批准在网上合法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详细名单可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www.cfda.gov.cn)的“数据查询”栏目中查询。

  二、主动咨询。网上药店一般都配有专门的咨询药师,您可以通过在线咨询专业药师,详细说明情况,获取有关购药建议。

  三、分清药品和非药品,对店家推荐的不熟悉的产品,确认是否有药品批准文号。

  四、不要在网上买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一般消费者或药师都不具备判断病情和处方用药的能力与权力。即使常见小病,或长期使用的药品,往往也需要根据病情由医生决定是否维持或调整原有用药。

  五、特殊情况需及时就医。对于某些急需药品或不确定的身体不适,或有超过3天以上不适,建议您及时到医院就医。医事复杂,不能自冒风险,耽搁病情。

  六、注意药品验收。消费者要当面开包验收,看药品外观有无破损,看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法规】

  网购食品

  七天退货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网购食品,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这就给了消费者一个后悔权。除了定做的或者鲜活、不易储存的食品,属于另有约定,绝大部分的食品都在保护范围内。

  【相关新闻】

  网店卖食品

  质量难保证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新增对食品网络交易的监管制度

  据新京报报道,《舌尖2》捧红了不少美食,其中推荐的切糕在节目播出当晚,某网站就出售1900多笔。淘宝指数显示,每集节目中主推的商品,在节目热播的周五当晚,以及之后的周六周日,搜索量都会大幅上涨。巨大的销量背后,产品是否安全也对众多电商提出了另一个挑战。除安全外,经过工业化加工的食品,其风味和营养又有哪些改变?

  目前,多家网络交易平台都有食品及生鲜在线交易业务。虽然给消费者带来了便捷,但由于网上销售食品准入门槛低,导致有质量问题的食品混杂其中,网购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引起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重视。

  因此,去年送审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在原有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新增了对食品网络交易的监管制度。首先,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其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虽然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没有颁布实施,但今年3月15日刚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事实上对网购平台的相关资质、网购提供者的法律责任,都已经有了很明确的规定。目前来看,网购食品的安全保障还算是好的。大部分网购的食品都是预包装的,包装上的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等都能看到。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693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