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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镇街将设救助申请窗口 配备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

2014-05-02 11:16:01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85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昨起实施。昨日,副市长倪超在调研我市救助管理站和社会福利中心时强调,对社会救助工作,要有责任心、爱心,要用发自内心的大爱的力量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重燃生活的希望。在制度层面,要尽快完善政策体系,补齐制度“短板”,注意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制度合力,消除“盲区”,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倪超一行来到市救助站时,这里的义工和救助人员正一起在包饺子,浓厚的节日氛围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倪超询问部分受助人员情况,感谢义工和工作人员的倾情付出。在市社会福利中心,倪超用厦门话和老人亲切拉家常,了解老人在这里的生活起居情况。随后倪超一行还探望了住在福利院内的弃婴和孤儿。
    我市将全面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在街道(乡镇)设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配备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让受困群众求助有门。海沧区将作为试点区开展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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