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19岁高个男生跳水 头撞泳池致胸椎骨折半身瘫痪
箭头指示处为颈椎骨折处
医生在给杨阳做检查,他胸部以下已完全没有了知觉
如果没有在游泳池边跳水,此时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大一男生杨阳(化名)应该在教室读书。然而,四天前的13日下午,杨阳的命运改变了。身高1.85米的他,和同学在漳浦县城一家游泳池游泳。游泳池深1.2米,杨阳入池的那一跳,竟然头部触底,导致颈椎骨折,胸部以下瘫痪,至今仍在解放军175医院治疗。
杨阳今年19岁,平潭人。昨天上午,记者到175医院杨阳的病房时,医生介绍说,“他的颈椎第5骨骨折了,胸部以下到现在还是没有感觉。”
同学小王说,13日下午3点多,他们四个同学到漳浦县城西湖公园附近一家游泳池游泳。下水前,小王和另外两个同学一起先去卫生间方便,杨阳独自走向游泳池。约两分钟后,小王出来时就看到杨阳在泳池里扑腾。“救他时,他说身体不听使唤了。”三个同学把杨阳救上岸后,赶紧打120送医。
杨阳还很虚弱,他简单介绍说,当时站在泳池的浅水区岸边,跳入池后感觉头部碰到池底,整个人瞬间蒙了,好在头部浮出了水面。至于杨阳当时究竟是怎么入水的,他是否知道水的深度等等,都还有待调查。
父亲老杨百思不解,儿子八九岁时就学游泳了,泳技不错,怎么会出这样的意外?
175医院骨科医院副院长林斌说,该院每年夏天都会接到几起因不正确跳水导致自身受伤的病例。杨阳头部触碰泳池底的瞬间,伤到了颈椎,导致骨折。林斌说,现在杨阳胸部以下瘫痪,对疼痛、温度等完全没有感觉,大小便失禁,目前已做了颅骨牵引治疗,但其胸部以下的瘫痪怕很难康复,今后也许只能坐轮椅了。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文都律师说,游泳场所要按规配套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并尽到告知义务,如安全员要及时制止。若游泳池经营方在管理上有瑕疵,一旦泳客意外受伤害,游泳池要负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