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强制包装食品标含糖量 违规最高可罚400万台币
2014-04-14 09:17:11中新网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00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包装食品营养标示有新规范。台当局“卫福部食药署”10日宣布,明年7月起,包装食品须强制标示含糖量,即食微波食品等不在强制范围内;另未来包装食品营养标示须以“每份”为单位,让民众更清楚吃下每份食物会摄取多少热量及营养素。
依据台湾明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包装业者均须以“每份”为单位进行营养标示,但可选择每份及每100克或每份及每日营养参考值百分比等2种格式来揭示营养内容。
“食药署食品营养科长”杨怡真举例,若业者选择以每份及每日参考值百分比标示,如1包饼干每份为30克、热量为240卡,占每日参考值12%,民众即可清楚知道吃下会摄取多少热量。
另“食药署”也继2007年后再次修订8种营养素每日营养参考值,如脂肪从55克修正为60克、碳水化合物320克降为300克、钙800毫克增为1200毫克、钠2400毫克下修为2000毫克等。
杨怡真说,此次修订是参考最新台湾民众营养调查及国际标准;明年7月后制造、生产的包装食品未依规定标示,可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开罚3万到300万元新台币;若标示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可处4万到400万元新台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