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救护车管理 我省再出重拳
2014-04-09 09:23:25福建卫生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37
为规范我省救护车的配置、使用,加强监管,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计生委 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印发《福建省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救护车分类、设备装备、配置标准、使用、标识喷涂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在救护车管理中的职责,《办法》还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开本单位救护车品牌、型号、车牌号码等信息,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辖区内救护车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救护车的管理,严格落实转院转诊等各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内外勾结、违规牵线假冒救护车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患者及家属合法权益。
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辖区内救护车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救护车的管理,严格落实转院转诊等各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内外勾结、违规牵线假冒救护车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患者及家属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