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法规 >> 查看内容

市公安局: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须上户口

2014-04-04 08:54:57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724
    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户政科: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可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前往父母双方,或者单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即可。如果材料齐全,当天就可办理。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1.097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