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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建议:允许台资在厦设独资医疗机构

2014-01-12 08:59:15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93

     闽台合作先行先试,厦门始终走在前列。昨日,省政协委员陈永东作为第一提案人建议“允许台资在厦门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并尽快制定台湾学生在闽创业细则,下放审批权限,让厦门综改方案中“允许台资在厦设立独资医疗机构”的有关措施落到实处。
 

  医科台生在大陆人数多


   据介绍,台湾学生每年约保持有7000人在大陆各高校就读(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每年毕业人数约700人,其中医科占的比例大约是6成,取得国内医师资格的比例约28%。
   陈永东委员表示,赴大陆就读医科的台生背景而言,约70%的学生都是医学世家,都有良好的医学素养,在大陆完成学业甚至取得证照后,很多台生会选择在大陆寻找工作或创业的机会。目前,台湾学生在大陆市场的就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点:1.私人诊所或门诊部聘请;2.公立医院聘请;3.与当地医师合作开展诊所。


   建议对台生创业设准入门槛


   陈永东委员表示,在厦门或其他省份就业的台湾学生(医生),如果他们想自行创业就会受到政策法规的限制,而无法实施,因为台湾的医师在大陆只能以聘任的方式在医疗机构工作,无法自行担任法人创业。
   他建议尽快制定台湾学生在闽创业细则,并下放审批权限,可在实施细则中,按照国台办“同等优先,适当照顾”的原则,对台生创业设置准入门槛,同时对于相关人群予以优先考虑。譬如:考试取得大陆医师资格后,已在国内合格医疗单位从事医疗工作者;在台湾已经通过中医师检定考试者;婚姻关系中配偶为大陆籍人士且有正当工作者;在当地投资置产并居住者,这些人群都会有相对稳定的工作、生活基础,并对厦门等政策法规比较熟悉,可有效提高其创业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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