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起在厦用社保卡就诊 异地就医卡将作废
2014-01-10 09:32:14海峡导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42
去年底,厦门社会保障卡全省同城结算系统实现试运行。厦门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到省内其他设区市的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可直接刷卡结算医保可以报销的钱,由异地定点服务单位垫付,参保人只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导报记者昨天从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自2014年1月15日起,厦门市的参保人员已申办异地就医卡的,原有的异地就医卡作废,改用社会保障卡异地就诊和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