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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发布“九不准” 加强医卫行风建设

2013-12-27 15:11:18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98
    据新华社电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6日发布了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
    “九不准”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通知还要求强化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开电话和官方网站投诉举报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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