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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部门:牙膏将被列入化妆品监管范围

2013-12-25 09:49:45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783
    牙膏作为日常用品,一直都被归类为日化品,并没有列入化妆品的监管范围。不过,记者昨日从药监部门获悉,今后,牙膏类产品也将被列入化妆品监管范围,必须具备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才能在市面上销售。据了解,目前国内有90余家牙膏生产企业,厦门仅有一家。
    此外,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还规定,今后凡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而不是省级质监部门。根据规定,省级食药监局依法承担化妆品监督工作,并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合二为一。据《通知》的规定,国家质检局已经发放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仍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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