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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部门错发生育证收回 孕妇怀二胎面临人流

2013-12-21 16:49:07中国广播网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89
     按照当前规定,持有计生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才能生育孩子。广西南宁市武鸣县一对夫妻在获得生育证后成功受孕,但几个月后,计生部门又以工作失误为名,将生育证收了回去。目前,孕妇面临接受补救手术,也就是人工流产的可能。而计生部门表示,将追究证件审批人员的责任,但没有考虑过要对此夫妇进行赔偿。
   今年6月,南宁市武鸣县陆斡镇那羊村村民罗先生向计生部门申请《二孩生育证》,经过村、镇、县三级部门核实后领取到了证件。随后,他与妻子成功受孕。正当他们准备迎接小生命时,镇计生所通知他,证件搞错了:
   罗先生:他说证件日期打错了,要收回去重改。现在又打电话说,我们不符合生二胎的条件,生下来要被罚款几万元。
   记者向陆斡镇计生所经办人张玉英确认得知,不是搞错日期,而是罗先生不符合领取条件。她说,罗先生是上门女婿,按照旧规定,男到“多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可以申请生二胎。但2012年广西新的计生条例规定,只有“双女无儿户” 的招婿家庭才有可能生二胎。但罗先生的岳父虽然是无儿户,但女儿不止两个。
   张玉英承认审批时套用了旧条例,导致证件错发。
   张玉英:是原来我们搞错了,我们发错了。我们现在动员他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还采取的话,我们就随他了。
   罗先生说,如果采取补救措施,意味着妻子可能要接受人工流产、引产手术。对于由此造成的身体伤害和其它损失,武鸣县人口计生局政法股股长韦祝辉说,没有考虑过赔偿。
   韦祝辉:我们只能追究审批人员的责任。对群众补偿的话,我们这边没有程序,也没有考虑到这方面。
   此外,罗先生还反映,收回证件的整个过程,最让他不满的是工作人员撒了谎。
   罗先生:因为我们确实不符合条件,所以收回证件也就没啥可说的了。最主要的是,不要以证件日期打错作为收回证件的理由,然后说重新再发给你。这叫欺骗。
   就此,武鸣县陆斡镇计生所工作人员张玉英向记者证实说,这是县局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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