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扩至21类 20日起执行
本月起,福建省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将由19类扩至21类。
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将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纳入福建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从12月20日起正式执行(遗传性Ⅷ因子抑制物、感染,需要手术干预的血友病患者不包括在内)。
据了解,截至目前,列入福建省大病医保的21类疾病分别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1型糖尿病、甲亢、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唇腭裂、尿道下裂、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
根据通知要求,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实行定点医院救治。其中,慢性髓细胞白血病的定点救治医院为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省立医院、福建医大附一医院、福建医大附二医院、省人民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漳州市医院、莆田市一医院、莆田医学院附属医院、三明市一医院、宁德市医院、南平市一医院、龙岩第一医院;血友病A的定点救治医院为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泉州市儿童医院、漳州市医院、三明市二医院、三明市五医院、宁德市一医院、龙岩市一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
按照规定,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A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标准,最高限额分别为11万元/年和5.4万元/年。最高限额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药品、诊疗等费用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此外,患者首次入院检查诊断费用参照特大病种转外就医政策,按县级补偿比例予以报销。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定期复查费用,各统筹地区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将按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补偿标准予以报销;血友病A定期复查费用,各统筹地区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将按门诊特殊病种血友病补偿标准予以报销。
福建省还明确强调,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A患者的费用结算实行即时结报。除重大疾病外,患者个人实际补偿额累计超过年度封顶线后,因其他疾病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设区市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