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厦门新闻 >> 查看内容

女子烫发不成烧伤头皮 店家竟用过期药水

2013-11-20 09:03:59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696

  本想到美发店做个时尚发型,不料店家使用的是过期的药水,柯女士头皮被烧伤。在工商人员调解下,商家最终赔偿500元,并主动销毁了过期药水。

  家住同安的柯女士几天前到一家美发店烫头发。在发型师的推荐下,她选择了一款售价398元的“烫发护发”套餐。上完药水后,柯女士感觉头皮有轻微灼痛感,并且越来越明显。当时发型师的解释是“烫发时有轻微不适感是正常现象”。可一个小时候后,她感觉疼痛难忍,要求将药水洗掉。头发吹干后,柯女士才发现,自己的头发变得蓬松散开,发尾还干枯分叉,与发型师推荐的发型差距太大。怀疑药水有猫腻,她拿起包装盒仔细查看,这才发现,这盒药水的保质期限竟然是2011年10月。

  柯女士气愤不已,要求美发店赔偿,并拨打了12315求助。接到投诉后,新民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现场,经检查发现多瓶过期烫发药水。在执法人员的督促下,该店才主动销毁了过期药水,并赔偿柯女士500元。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742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