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店药师“远程审方” 厦门两药企获准成试点
2013-09-13 14:12:55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1000
本报讯 (记者 陈泥)为缓解药店执业药师短缺,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相关办法,明确将在药品零售领域开展“远程审方”试点工作。记者昨日从我市药监部门获悉,厦门已有鹭燕大药房和国大药房两家企业获准作为远程审方试点单位。
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修订GSP”)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依照新规,每家药品零售企业都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但是,目前我市执业药师总数不到1200人,且相当一部分在各大医院、制药企业、政府机关以及科研单位工作,能够在全市近千家药店工作的执业药师不到三分之一。针对现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一些省份陆续出台了贯彻实施新修订GSP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在药品零售领域开展“远程审方”试点。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也特别出台《福建省鼓励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在部分设区市试点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驻店药师+远程网络在线审方”的工作方式。
【名词解释】
远程审方
利用企业网络设施设备,通过执业药师后台集中执业,达到审核处方、管理合理用药的目的。具体流程是:顾客到门店购买处方药时,门店把处方上的信息包括处方来源、开方医生等,通过高清拍摄、QQ截图、扫描等手段传送到连锁总部审方室的电脑上,由执业药师审核并确认后发回门店,经门店药师核对后方可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