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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积液变切睾丸 长庚医院存在过失?

2013-08-24 18:58:24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886


   蒋先生出示的司法鉴定显示,长庚医院存在部分医疗过失。

 

  位于海沧的长庚医院。

  【家属质疑】

  长庚医院没能提前查出孩子睾丸有肿瘤,导致小手术突然变为需要切除睾丸的大手术,家长措手不及,不想同意也只能同意,有被“绑架”的感觉

  【司法鉴定】

  长庚医院违反肿瘤诊断的规章制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但根据病理报告,院方手术切除的诊疗行为未给患儿带来不良损害

  【医院回应】

  在彩超检查过程中,并不能百分之百查出肿瘤情况,并不完全认同司法鉴定,希望走司法程序,由法院进行判决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文/图 本报记者 汪长福

  见习记者 赵荣宾

  一名年仅2岁的男孩,两侧睾丸出现大小不一的异常情况,在长庚医院做了彩超检查后,医生初步诊断为“先天性鞘膜积液”,建议做一个小手术将积液吸出。

  但是,就在手术过程中,医生突然发现男孩右侧睾丸肿瘤,男孩家长得知情况时措手不及,只好同意将右侧睾丸切除,“小手术”顿时演变为“大手术”。事后,家属质疑:医院做彩超的时候为什么没能查出肿瘤?前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医院诊断】

  右侧睾丸偏大

  医生说做个小手术就行

  蒋先生在厦门工作多年,有一名年幼的养子。“孩子半岁大的时候,我们就发现他的睾丸有点异常,后来右侧的睾丸明显偏大,差不多是左侧的两倍,但是孩子没有疼痛的症状”。

  去年8月8日,蒋先生通过网上预约,带着2岁大的孩子到长庚医院找到儿科门诊一位姓明的医生。“医生说先给孩子做个彩超,看一下情况。”蒋先生说,按照医生要求,他带着孩子在该院做了彩超。

  当天上午10点多,彩超报告出来,注明小孩“右侧睾丸鞘膜腔积液”,研判主治医师姓王。随后的门诊记录单也显示,这名小男孩被初步诊断为“先天性鞘膜积液”。

  蒋先生表示,在这家医院检查后,他得到的信息是“小孩患的是鞘膜积液,不算什么大问题,只要做个小手术就行,甚至不需要住院”。

  于是,小孩的手术预约在2012年9月11日上午。也就是说,1个多月后,这名小男孩要做一个“腹股沟疝修补术”。蒋先生说,医生告诉他的是,针对鞘膜积液,这种小手术就是将小孩睾囊里的积液吸出来。

 【意外情况】

  手术中发现肿瘤

  临时决定切除睾丸

  蒋先生描述,2012年9月11日上午,小孩如期进入长庚医院手术室,原本以为这个“小手术”很快就能做好,没想到等了半个多小时,医生突然告诉家属,小孩有睾丸肿瘤的状况,并且让家属进入手术室一起看。“医生说肿瘤和一侧的睾丸连在一起,要将这一侧睾丸切掉。”蒋先生说,睾丸切除不是小事,家属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我们要求再做一下检查,到底是不是肿瘤”。

  蒋先生表示,当时医生切片取样检查,半个小时后出结果是“畸胎瘤”,医生继续建议当场切除,“当时情况紧急,孩子还在麻醉当中,没办法想那么多,只好签字同意切除了。”于是,蒋先生小孩的右侧睾丸被切除,并且住院治疗,原本的“小手术”,一下子演变成一个“大手术”。

  第二天,细细回想整个过程、仔细查看报告单后,发觉这其中不对劲的蒋先生,立即向医院反映问题。他发现,小孩明明是右侧睾丸大,但是彩超报告单上却说是“右侧睾丸体积小”。更让他不能理解的是,肿瘤这么严重的问题,为何彩超没有照出来?反而要等到手术过程中才发现?于是,蒋先生和长庚医院在这些方面展开了讨论,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双方同意委托“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

  医院“存在过失”

  但切除未带来损害

  蒋先生认为,虽然孩子的肿瘤后来被鉴定为良性,但是如果是恶性肿瘤、医院又没及早检查出来,耽误1个多月再做手术的话,可能就会出问题。

  此外,据蒋先生了解,通过彩超检查,肿瘤情况应该是能被检查出来的,但是长庚医院却没有查出来;如果医院及早查出来,家属在面对肿瘤情况时,可以更加慎重考虑,不一定会选择在这家医院进行手术,也不会立即做出切除一侧睾丸的决定。“这么大的事,却让我们就那样临时决定下来,感觉像被绑架了。”

  事情发生后,双方正式进入司法鉴定程序,鉴定事项包括对“手术切除组织重新进行法医病理鉴定”以及“长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

  2012年12月13日,关于第一个事项的鉴定意见为“手术切除组织为成熟性畸胎瘤”;2012年12月27日,第二个事项的鉴定意见为“长庚医院违反肿瘤诊断的规章制度,院方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但是,“根据病理报告,畸胎瘤是良性的,院方手术切除的诊疗行为未给患儿带来不良损害”。

  之后,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又受蒋先生委托做出补充鉴定:院方过失行为“与男孩右侧睾丸切除的医疗损害后果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

  【院方说法】

  否认存在过失

  最高可赔一万元

  前日,记者前往长庚医院进行采访,该院医患关系协调专员黄女士认为,经过医院讨论研究,从整个案件来看,院方没有存在医疗过失。因为,在彩超检查过程中,医院方面并不能百分之百检查出这名小孩的肿瘤情况。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发现肿瘤情况后,及时采取了措施,没有给小孩带来不良损害。

  不过,黄女士表示,他们并不是完全没有责任,他们同意全部支付司法鉴定费用,对于蒋先生提出的12万元赔偿要求,他们无法满足,他们能提出的最高额度是1万元。对于司法鉴定,黄女士认为,他们并不完全认同这份司法鉴定,希望能够走司法程序,由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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