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坠楼身亡父母含泪无偿捐献器官
▲小杰被送进手术室
1月13日中午,在经过家人的慎重考虑后,小杰父母含泪签署了捐献器官同意书。当天下午3时许,小杰渐渐停止了呼吸,母亲周啊利为孩子做了最后的仪表整理之后,目送孩子被推进了手术室。5时许,手术结束。医生从小杰体内摘取一个肝脏和两个肾脏后。这场手术,将让小杰的生命在其他人身上得到延续。这位4岁的湖南男孩也成为温州市首位儿童器官捐献者。
□记者 蓝莹 实习生 金展鹏
[ 事发 ] 4岁幼童,高处坠楼病危
小杰的父亲王清林回忆起那场意外,至今仍无法平静。
房子是隔成两层的,一楼是门面,二楼是厨房和卧室,一楼高度为3米多。两层楼之间以一架简易的竹梯子连接,二楼的楼梯口是一个约米多。两层楼之间以一架简易的竹梯子连接,二楼的楼梯口是一个约为1米×2米的洞。1月6日晚上,他和几个表哥在家吃饭,小杰在卧室玩。晚上7点左右,小杰要从卧室走到厨房,经过楼梯口时退了一步,直直地摔到了一楼的地上,头着地。
“出事时,我们听到一阵巨响,赶紧从房间里跑出来,孩子当时不哭也不闹,叫他也有反应。我们马上抱起他送往医院,当晚便被送入重症监护室。”小杰的母亲回忆道。
“我们检查发现,孩子是重型颅脑外伤,脑部出血严重。”据医院ICU副主任医师王晓蓉介绍说,当晚就给小杰实施抢救手术,但孩子因为伤势过重,情况并不理想。“现在这孩子已经没有自主呼吸了,瞳孔也散大,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当医生告诉王清林时,这对年轻的夫妻一下子就瘫软在地。
[ 决定 ] 捐献器官,生命再次延续
当医院通知王清林夫妻孩子已无力回天时,这对85后年轻夫妻在经历了痛苦挣扎之后,希望捐献孩子的器官。
“虽然舍不得,但想到这也是孩子生命延续的一种方法,我们就同意了。”周啊利说,一是可以帮助那些垂危的病人,二是今后能有个心灵寄托。随后王清林将这个决定告知了远在湖南老家的68岁父亲。王清林说,他们家祖上曾行医,老爷子也支持这个决定。1月12日,面对救治无望的儿子。在医生的提议下,王清林夫妇做出了孩子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的决定。“当时我们签下了全身捐献的同意书,他们需要什么,就取走。孩子火化了也是一无所有,希望能帮助到需要的人。”
据了解,王清林2011年来温州学做模具,妻子在家照顾孩子,家里还有一个5岁多的女儿。“小杰很懂事、很可爱,在温州的亲戚都很喜欢他。女儿和弟弟的感情很好,天天腻在一起玩。到现在女儿都不知道弟弟已经‘不在’了,只知道他在医院。”
[ 义举 ] 此次捐献,将有多人受益
1月13日中午,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有关人员赶到医院,在对小杰的情况进行评估后,最终认定小杰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随后,小杰父母含泪签署了捐献器官同意书和相关法律文书。
13日下午3点10分,小杰的情况急剧恶化,血压不停下降。已没有自主呼吸的小杰被推进了手术室内,眼瞅着手术室的门缓缓关上,孩子的母亲周啊利呆坐在手术室门口。
“请家属进来作最后的告别。”医生向家属宣布。拔掉呼吸机后,没过多久,小杰心跳停止,院方出具了死亡证明。泪如雨下的周啊利为孩子做了最后的仪表整理之后,目送孩子再次被推进了手术室。手术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结束后小杰的肝脏和肾脏被连夜送往杭州。杭州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内,3位病人已经在等着小杰的器官进行移植手术,其中一位仅一岁多。而他的眼角膜则被留在了温州医学院眼库。“取下的眼角膜将采用新鲜保存的方式保存15天左右,随时可以移植给需要的人。”眼库工作人员陈小雁表示。
昨日上午,小杰的遗体在温州殡仪馆火化。“今天我知道小杰的器官已经成功移植在别人身上了,我很高兴。我感觉儿子没有走,他就在我的周围,以另外一种方式留在这个世界。”王清林含泪告诉记者。
小杰父母的义举令人感动
亲人的离去无疑是让人痛心的,在我看来,小杰的父母是伟大的,他们将自己对孩子的爱转移到其他人身上。或许,在面对亲人的离去时,我们可以换个方式思考:他们没有走,他们变成了天使留在了人间,一直守护着我们。当亲人的心脏被移植在另一个人身上,当被捐赠者遇到心爱的人,心“砰砰”地跳动,这是亲人又爱了一次。当亲人的眼角膜移植在另一个人身上,他们还在用眼睛看着这个世界的美丽。
换个角度,如果是我们的亲人需要等着他人的器官捐赠,你是希望他人火化成灰还是亲人获救?答案肯定是后者。
许多人对器官捐献有顾虑,不外乎这样几个方面:1.传统伦理方面:古代社会的一般道德准则为死者入土为安。这一准则被许多人“墨守成规”,因此对于捐出亲属或自己的遗体,感情上很难接受;2.利益方面:器官捐献是一种公民自愿的善行。只许捐赠,不可买卖。完全是无偿和公益的,于是乎一些人就会想到捐出去了对自己有没有好处又或者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好处;3.社会大观方面:社会道德观念的缺失对于某些人而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他们的做事准则。
“器官捐献完全是无偿、自愿的行为。所以能在人走后做出这样痛苦决定的家庭,本身就具备高尚的节操和人格,他们值得所有人尊重。”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曹燕芳表示。
【器官捐献流程】
1、报名登记
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
2、捐献评估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
3、捐献确认
按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指南》和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的规定,由捐献者所在医疗机构判定死亡。
4、器官获取
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器官获取组织按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
5、器官分配
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的相关规定分配。专职协调员监督见证分配过程。
6、遗体处理
对摘取器官完毕的遗体,应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捐献的器官(组织)外,应恢复遗体原貌。
7、缅怀纪念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并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
8、人道救助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对器官捐献者家庭贫困群体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