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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医院成功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2013-01-14 15:14:18厦门晚报admin查看次数:1176

      厦门晚报讯(通讯员 李晓晖 张旭灿 记者 苏奇)近日,市中医院中医肝病、中医消化、中医心血管、中医脑血管、中医肛肠、中医骨伤等6个专业,成功通过国家药监局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并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2010年8月,市中医院与厦大共同申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获批,作为厦门市重大科技平台项目,“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获得了市卫生局、科技局和财政局的重点支持。医院成立了由院长陈进春牵头的机构领导小组,组建了机构办公室、伦理委员会,组织了多个专业参与申报。申报期间,多次邀请先进单位的相关专家至院内讲课举办培训班,并派出200多名医务人员赴各地参加培训,先后投入了400余万元进行各项软件硬件建设。

      2012年3月,市中医院接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现场检查,其中6个专业顺利通过认证,并于今年1月4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告。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依据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简称,中文全称是《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原则,并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应的认证审核程序批准的,具有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资质的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对申报医院的资质情况、人才队伍建设、病员人数、医疗设备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其目的在于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保证试验结果的科学可靠。

      是否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被认为是衡量该医疗机构科研质量、医疗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目前我国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医院不多,尤其是中医院更少。市中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认证,填补了我市中医系统在该领域的空白。

      市中医院是我市唯一的三级甲等中医院,同时还是北京中医药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的临床医学院,拥有一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多个国家级重点专科。此次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证,标志着市中医院整体医疗水平、科研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将更好地造福我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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