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劳教进京探子母亲:看儿子是狡辩
郭大军在网上发布兰州市劳教管委会签发的劳教决定书,落款部分手写添加了新的期限。
皋兰县警方的回应并未提及为何使用2010年劳教决定书,并手写增改日期后再次对赵梅福劳教。
新京报讯 (记者石明磊)赵梅福来京探子,遭兰州警方遣送回乡劳教,而家人收到的劳教决定书却是两年前曾对赵梅福使用过的同一份,只不过上面新添加了几行手写的新劳教期限。日前,赵梅福之子,北理工研究生郭大军网上发帖,称兰州警方执法程序“山寨、荒唐”。
昨日,兰州皋兰县警方回应,自1989年起,赵梅福与邻居因地界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并斗殴,且屡次上访。2010年5月,赵梅福因多次被治安处罚,市劳教委对其作出劳动教养1年的处罚决定,但因病暂未执行。今年11月,皋兰公安发现赵梅福多次到北京,遂将其接回并投送劳教所。
“来京探子并无上访”
“11日,我接到母亲电话,说她被兰州驻京办工作人员‘抓住’要送回兰州”,昨日,郭大军称,工作人员称赵梅福被强制送回是因为非法上访。“可她这次来北京是为了看望我”,郭大军称,5日,母亲来京后,“就是陪陪我,让我帮她写上访材料。”
郭大军称,因家中20亩耕地被村干部收回后分给亲戚,加上兰州新城区征地不给登记册等,此前20多年母亲多次上访。“这次来京最初也有上访想法,但被我劝住了。”8日,赵梅福决定回家。郭大军说,11日接到母亲电话后再也未联系到她,后来兰州警方告知,赵梅福因非法上访被投送至甘肃省女子戒毒劳教所,劳教一年。
劳教决定书日期手写
郭大军出示了一份兰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劳教决定书,其打印部分内容显示:赵梅福三次违规上访,经告诫和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又于2010年4月21日再次违规上访……兰州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对其劳动教养1年的处罚,期限自2010年5月7日起至2011年5月6日止。“这是2010年我们收到的通知书”,郭大军说,母亲在劳教所呆了一个星期,当地政府以其身体有病为由,作出暂缓劳教决定。母亲被放了出来。
郭大军称,2年多过去,母亲再次被劳教时,他们收到的仍是这份决定书。只不过落款部分手写了几行字:赵梅福于2012年11月12日投送甘肃省女子戒毒劳教所,期限为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1日。“执法程序如此山寨、荒唐。”郭大军说。
昨日,皋兰县警方的回应并未提及为何使用2010年劳教决定书,并手写增改日期后再次对赵梅福劳教。记者就此询问兰州市公安局、皋兰县公安局及皋兰县委宣传部,各方均未给予回复。
■ 质疑
劳教系因上访还是“继续执行”?
郭大军称,母亲被遣送回劳教,警方最初给的理由是非法上访,但昨天却改口称是2010年劳教的继续执行。
“上周父亲和奶奶来京,想为母亲讨个说法”,他说,16日,皋兰县西岔镇派出所多名工作人员在北京找到他们协调此事。“他们说是因为非法上访,我坚称母亲这次来北京并没有上访行为”,郭大军说,工作人员让他写了保证书,保证不找媒体投诉,不闹事,并承诺在19日前解决此事,“写下保证书后,再没人搭理我们。”
但兰州市公安局新闻处甘处长昨日回应此事时称,赵梅福多次非法来京上访,“这次来北京也是非法上访,他们说没有(上访)是狡辩。”
因病停止劳教为何无体检报告?
“2010年被放出和这次再被劳教都进行过体检,但都没给过我们体检报告”,郭大军称,上次母亲放出来后,家人没收到关于暂缓劳教的通知书。昨日,兰州皋兰警方回应称,2010年市劳教委对赵梅福作出劳教1年的处罚决定,但在投送改造时,检查出赵患有高血压、子宫肌瘤、胆结石等疾病未予收容,劳动教养暂未执行,遂要求其在家治疗,待病愈后再执行劳教。
“高血压胆结石是感冒吗?今天好了,明天就复发了?之前有高血压胆结石子宫肌瘤就放了,现在母亲依然有高血压胆结石吗?为什么又进去了?”郭大军称,母亲上次被释放是因为“自己找媒体希望报道此事,当地政府可能迫于舆论压力才放人。”
■ 律师说法
劳教决定书手写改期违法
“因多次来京继续劳教”无法律依据
昨日,律师胡益华认为,赵梅福此次被劳动教养的程序存有严重违法行为,“将一份曾经使用过的劳教决定书手写改签日期后再次使用,不仅违法,甚至是一种荒谬的行为。”
胡益华称,赵梅福多次到北京并不能成为继续恢复劳动教养的依据和理由。按相关法律规定,被劳教者在劳教期间患有传染病或者劳教所不具备医疗条件时,公安机关可决定中止劳动教养,但必须给家属出具书面申请。因病中止劳教者若要继续劳教,必须是其病症完全消除,并有医院的检查证明、体检通知书等证据方可执行,这些证明也须公布。
中止劳教者治病期间,并没有须在某特定地点(如家中)治疗,不得私自离开的法规。因赵梅福多次来京就继续恢复劳动教养,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更何况赵梅福的儿子就在北京读书,怎么能不许母亲来北京。”
此外,中止劳教者继续恢复劳教,须相关部门再次出具一份正式的执行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