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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蛮横不狡辩 “奔驰男”二度受审态度变好

2012-08-22 09:57:32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703

《又醉了又撞了又被抓了》后续:两次醉驾并罚要拘6个月

    第二次醉驾,第二次受审。这一次,“奔驰男”态度好多了。

    前天,二度醉驾的“奔驰男”卢某在思明区法院受到审判。这一次,他不再蛮横,也不请律师辩护,不但知错道歉,还当庭忏悔。

    二度醉驾 不再嚣张了

    “奔驰男”第一次醉驾飙车,是在厦大校园内,当时走在路上的女生,被吓得阵阵尖叫。但是面对交警,他态度蛮横,还说“我妈妈是公安局领导”。因为这一句话,他成了“网络红人”。

    第二次醉驾被抓,时间只隔了7个月。7月16日凌晨4点40分,思明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一辆奔驰车撞了别人的车后,车主竟然丢下车子逃离现场。交警调取车主信息后,惊讶地发现,该车的车主卢某就是去年“著名”的厦大校园醉驾飙车案的主角。这一次,卢某面对找上门的警察,不敢再嚣张了。(详见导报2012年7月17日05版)

    不过,面对警察的突击讯问,卢某一开始还不承认自己喝了酒。但距离事故发生4小时之后,警方对卢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他的酒精浓度仍然达到164mg/100ml,属于酒驾。

    据了解,事发时卢某正是在滨北一酒吧喝酒后,准备前往福联饭店附近另一酒吧的途中,和一辆尼桑轿车发生刮擦。

    案发后,卢某的家属也作出了赔偿,赔给被撞车主6400元。

    二次受审 知错道歉了

    第一次受审,“奔驰男”竭力狡辩,不承认醉驾,还说自己“无罪”,甚至辩出了四种说法不一的版本。一会儿说是喝啤酒,一会儿又说是洋酒;喝酒的地点一会儿说“在车外”,一会儿又说成“在车内”。但是,法官不理睬他的狡辩,今年3月份,他被判拘役两个月。

    第二次受审,卢某态度大转变,他不但知错道歉,还当庭忏悔。

    整个庭审过程中,“奔驰男”态度都很好,对指证他醉驾的证据“没有异议”,对自己醉驾的行为供认不讳,没有质证,也没有狡辩,他甚至没有请律师出庭。

    不过,卢某还是为自己辩解说,自己被抓当天是在家“等候被抓”。但是,公诉机关不认同这一说法,认为他当时只是刚好在家里睡觉。法官认为,这也不能算是自首。

    昨日,法官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卢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他拘役五个月。另外,卢某第一次醉驾被判拘役两个月,还有余刑未服完。所以,扣除最近他被关押的时间,这一次,还要再拘他六个月。

    案件疑点 有病还是没病?

    据法官介绍,去年年底,“奔驰男”在厦大醉驾后,被判拘役两个月。但是,当时他“逃过一劫”,获得“监外执行”。

    当时,卢某不用服刑的原因是他有“精神病”。原来,仙岳医院曾给他开了一个诊断,证明他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但是,奇怪的是,卢某第二次醉驾后,相关机构对他进行了复查,结果又表明,卢某没有明显的精神病症状。

    因此,最近法院重新作出决定,取消监外执行,让他偿还那两个月“未还”的余刑。

    一份“有病”证明,很可能帮助一个犯人获得监外执行的好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会不会有人钻制度的漏洞?

    对此,法官说,犯人是否有精神病这样的问题,需要专业的医疗机构来认定,法院只能进行形式上的审查,确保做到程序合法。但是,法官指出,如果医疗机构敢在这样的问题上“变通”,一旦被查出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短评

    有病,赶紧治!

    有病,必须治,还要赶紧治!

    卢某究竟有没有精神病?不好说,也说不清。

    但他肯定有“病”,否则,怎会如此一再醉驾?

    第一次醉驾飙车,驾照被吊销,拖欠的刑期还没“还”,却敢再度上演醉驾的大戏。如此胆大,恐怕确实是心里有“病”,病根在于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

    两次醉驾,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如果再有第三次,恐怕就没这么幸运了。

    醉驾的“奔驰男”家境不错,1986年出生,却早已当上了某公司副总经理。但是,不管多有钱,请牢牢记住,生命比钱更重要! (陈捷)

    导报记者 陈捷 实习生 沈清芹 通讯员 思法/文 陆军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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