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将临盆遭医院拒之门外 医生称因床位太满
厦门日报讯(市行评代表 杨毅 本报记者 薄洁)孕妇临产在即,当班医生却以“未在本医院产检、床位太满”等理由拒绝接收,并在未安排孕妇转院情况下就离开了。孕妇及其家属无奈之下,只能打的到其他医院生产。市纠风办组织工作人员、行评代表深入调查,弄清事件原委,纠正医院不当做法。
肖先生在杏林分院为妻子办好挂号手续来到产科,护士、值班医生却以各种理由不接收。 (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反映】
医生护士都表示 不收未在本院妇检孕妇
20日4时许,睡梦中的肖先生被妻子因疼痛发出的声响惊醒,妻子怀孕足月即将临盆。肖先生赶紧将妻子就近送到了杏林杏西医院。医生检查后告诉肖先生,他妻子要生了,需要立即进行手术,但此时正有另一名产妇正在做手术,他妻子的情况又比较危急(注:肖先生妻子此胎为第二胎,第一胎为剖腹产,属于疤痕子宫孕妇),建议他们转院,并帮忙联系了120。
据肖先生说,当日6时左右,120救护车将他们送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以下简称“杏林分院”)急诊部,急诊部医生查看后叫护工将妻子直接送到了产科。办完入院挂号手续后,肖先生赶忙来到4楼产科。护士问他在哪儿做的产检?肖先生告知是在杏西医院,护士就说他们没法接收,这是医院规定!过了一会来了个女医生,在询问了有关产检问题后,同样表示没在他们医院做产检,他们没办法接收,这是医院的规定,并说就算能接收也没有床位了,让他赶紧联系120救护车转院。
“医生检查了一下,说我妻子宫口开大1—2cm,还可以坚持两小时。”听医生那么说,肖先生只好拿起手机拨通120。120接线员表示,杏林片区的120救护车已出车转送另一患者,现无法转送,若要转院,该院应联系上级医院。肖先生见妻子当时的反应很强烈,一直喊痛,连走路都很勉强,担心来回折腾转院妻子受不了。“我再去找医生说情,医生还是没同意。”肖先生再次拨打120,医生和120接线员交谈了一会,具体说什么他不清楚,到最后医生还是告诉他无法接收,要他们转院。后来,医生说有手术要做就离开了。
在和杏林分院“僵持”期间,他又联系了杏西医院院长,希望能再转回去做手术,得知杏西医院的手术没结束。直到6时34分,杏西医院院长打来电话,表示手术快做完了,让他们赶紧回去。肖先生搀扶着妻子拦了辆的士赶回了杏西医院。
肖先生说,医院本应以救死扶伤为宗旨,病患处于危急,医生却以各种理由拒收,实在是让人想不通。
【调查?】
医生明知救护车短时间无法赶到竟一走了之
市纠风办工作人员、市行评代表对此事展开了调查。调查人员首先来到杏西医院。据杏西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天上午值班医护人员报告说,有一疤痕子宫孕妇病情很急,子宫收缩很强,由于他们当时正在为另一孕妇做手术,没有能力接纳这个病人,遂要求医护人员赶快与120联系转上级医院。
肖先生妻子林女士在杏西医院的“待产、产程观察记录”显示:5月20日6时50分,林女士已在杏西医院待产,宫口开4cm。杏西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大概6时30分,他们下了手术台,得知肖先生及其妻子再次回到医院。因孕妇病情紧急,他们及时向院长报告,院长指示,如果再次转诊,病人途中可能发生危险,并将情况上报市卫生局基妇处,基妇处领导指示随时保持电话联系,必要时可派抢救人员。同时,他们即刻由行政院长、业务院长牵头组织全院各科室主任会诊,就地进行抢救手术,手术过程顺利,现林女士仍在该院住院,母子平安。
随后,调查人员来到市120急救中心,调取5月20日的报警录音。5时40分,120接到杏西医院报警称有孕妇要生产需救护车;6时06分,肖先生用手机拨打120,120接线员告知120驻杏林站点的救护车已出车转送另一患者,现无法转送,请其再与杏林分院联系,若该院无法处理,可由该院联系上级医院。6时08分,肖先生再次拨通120,一名女报警人(后经证实为杏林分院产科值班医生)称在杏林分院有一患者因没床位要求转院。120接警人员再次告知,120救护车刚出车(患者需送中山医院),可能需一小时左右,且杏林片区只有一部救护车。女报警人表示明白,挂断了电话。根据调查,当日杏林分院产科值班医生明知120救护车无法短时间内赶到医院,却未做出任何处置,一走了之。
【调查】
医生直接拒收患者也未填写诊疗记录
调查人员就此向杏林分院医务科、值班医护人员进行调查。产科值班医护人员表示,当日的床位已满,走廊和电梯门口都住满病人,医护人员已经是超负荷运转。由于考虑到肖先生妻子一直都在杏西医院产检,且病人具备转院条件(评估短时间不会分娩),就向病人及家属说明病房已满,且原则上在哪家医院产检就在哪个医院分娩,建议转院治疗。
杏林分院的说法符合相关医疗规范吗?根据调查人员的了解,医院应当实行首诊负责制。即,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如接诊医院条件有限需转院,首诊医师也应与所转的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安排转院。而杏林分院的接诊医生在孕妇挂号后就直接拒收,也未填写诊疗记录,病历空白。现场对孕妇的处置措施不当,未上报科主任采取妥当处置措施,也未报告医院总值班。
调查人员还从市卫生局基妇处了解到,杏西医院是一所具备一级助产技术资质的医院,不具备破宫产术的资质和技术条件,杏林分院作为上级医院,接诊医师未认真对待高危产妇,直接拒收并建议其到不具备破宫产术资质的产检医院分娩,更是不妥当的。
【整改】
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待产孕妇
对于高危产妇被拒入院一事,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高度重视,责令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分析该事件具体情况,认为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医院明确规定“急诊患者收住院,任何科室不得推诿病人,接诊科室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以不符合本科室诊疗范围或没有床为由拒收病人”,杏林分院产科值班医生未按规定收住急诊待产患者,也未规范履行首诊负责制;医院明确规定,不论是否在本院产检,都不得拒收急诊待产患者。而值班医生以不在本院产检作为理由之一劝患者转院,明显处置不当,且未报告科室主任和医院总值班;值班医生未认真履行转院制度,未先与转诊医院沟通,以便转诊医院提前做好接诊工作,特别是杏西医院只是具备一级助产技术资质的医院,不具备剖宫条件,更不应该建议患者转回该院。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此提出整改措施:对当事医生在全院通报批评,并做深刻检查,要求产科以此为鉴,医务人员不得以在哪个医院产检就在那个医院分娩为由让病人转院;组织分院各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开展专题讨论,认真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首诊负责制、转院制度、报告制度等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院管理,落实责任,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市卫生局基妇处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分析,并作出处理意见:要求杏林分院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全市具备助产技术资质的医院,应切实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时评估存在的风险,由医院负责及时转诊到上级医院,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待产孕妇,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和当事医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纠风办表示,杏林分院发生的这起医生对待危重病人冷漠的事件,说明某些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尚存在改进提升的空间,市纠风办将敦促卫生部门高度重视此事,认真严肃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