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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企开始为燕窝办“身份证”

2012-04-07 08:50:35厦门商报admin查看次数:756

卫生局出台食用燕窝标准,亚硝酸盐限量值为30毫克/千克

  一度火热的“问题血燕”风波,因为没有国家标准而无从定论。前日,在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专家联合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我国卫生部公布限量标准:生产经营和进口食用燕窝,其亚硝酸盐应当小于等于30毫克/千克,相当于肉制品允许的残留限量。标准一出,厦门燕窝企业开始了合格证的申请。

  燕窝终有国家标准

  去年8月,由浙江省工商局抽检的303个批次“血燕”产品,平均亚硝酸盐含量达4400毫克/千克。燕窝中一般含有微量的亚硝酸盐,专家认为,此次检测出如此大量的亚硝酸盐是不正常的。之后,陆续有媒体报道出抽检的燕窝中亚硝酸盐超标。这让厦门不少燕窝企业遭受打击,有的甚至转行或者倒闭。

  风波数月后,针对燕窝中的亚硝酸盐含量问题,马来西亚颁布了一个燕窝安全标准:没有加工、清洗过的燕窝,要确保亚硝酸盐含量在70毫克/千克以下;加工后可以直接食用的燕窝,则要求在30毫克/千克以下。由于没有权威机构认证,这个标准并未被厦门燕窝企业认可,由此,要求国内尽快出台国家标准的呼声更高。

  历时9个多月,本月5日,卫生部下发了《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通知称,为确保燕窝食用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组织开展了食用燕窝亚硝酸盐风险评估,制定了食用燕窝亚硝酸盐的临时管理限量值,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为30毫克/千克。对使用食用燕窝加工燕窝制品的,企业应当使用符合以上规定的燕窝原料,亚硝酸盐含量,按照燕窝制品中食用燕窝的比例折算。

  厦门企业或迎“春天”

  “我们现在已经开始筹备申请合格证的事宜。”厦门燕窝企业燕之屋品牌部负责人沈晓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得到消息,并且开始送检。“以后进口燕窝都会按照这个标准,同时获得相应的合格证。”沈晓聪表示,公司燕窝产品多数都在标准范围内,但送检申请程序必不可少。随后,记者采访了另外几家厦门燕窝企业,多数企业已经获悉标准事宜,并且已着手申请合格证。

  “这对我们公司来说是利好,对整个行业来说也是利好。”某燕窝企业负责人表示,“问题血燕”风波之后,不仅是血燕,包括白燕在内的所有燕窝产品都受到严重打击,这次标准出台,对于规范行业来说是一剂良药。

  标准出台对于市民来说又是否能成为一粒定心丸呢?业内人士林先生表示,还需要时间,“毕竟风波之后,市民对燕窝的信任度已经大大降低。”林先生表示,市场转暖依旧还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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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标亚硝酸盐含量无碍人体

  “这个标准靠谱吗?”“含亚硝酸盐的燕窝到底能不能食用?”这是不少市民对于标准的疑虑。对此,卫生部同时公布了“食用燕窝中亚硝酸盐知识问答”。

  卫生部介绍,由于亚硝酸盐易溶于水,采用浸泡和清洗等方式,可以显著降低燕窝亚硝酸盐含量,使食用燕窝的亚硝酸盐仅为微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与马来西亚食品安全专家,就燕窝亚硝酸盐问题开展了合作研究。通过综合分析清洁过的燕窝亚硝酸盐含量,和我国居民燕窝食用情况,评估认为在食用燕窝亚硝酸盐含量小于等于30毫克/千克情况下,按照较高消费量8克/天(相当于每日食用1-2盏燕窝)计算,人体亚硝酸盐暴露量,小于亚硝酸盐每日膳食允许摄入量(0-0.07毫克/千克体重)的5%,对身体影响较小。

  卫生部强调,燕窝生产加工不得添加亚硝酸盐。添加亚硝酸盐属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严惩。卫生部表示,天然燕窝中含有亚硝酸盐,含量与多种因素相关,包括燕子唾液中天然存在亚硝酸盐、燕屋或洞穴环境中的氨浓度、鸟粪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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