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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每4.5个村卫生室仅1人获执业资格

2012-04-07 08:38:28人民日报admin查看次数:614

      本报北京4月6日电(记者 崔鹏)审计署6日发布的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显示,相关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部分地区和医疗卫生机构还存在卫生人员队伍建设滞后、建设管理不规范以及药品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2011年6月至9月,审计署对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上海、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10个省市所辖的45个县(市、区,以下统称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76个县级医院、131个乡镇卫生院、677个村卫生室以及148个建设项目。

      调查发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偏低。截至2011年6月底,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每千服务人口的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为1.2人和1.09人,远低于2010年全国4.37人的平均水平。平均每4.5个村卫生室才有1个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质的人员,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的要求差距较大。

      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程序不完全符合规定,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效果。昌图县等14个县18个建设项目的7989.8万元建设资金,被地方政府或其财政、发展改革、卫生等部门滞留、挪用,占148个抽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1.41%。桦南县等4个县的7个项目存在用已完工、主体已完工项目或虚假资料申报基建项目投资的问题,违规获取中央资金56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854万元。个别项目还存在违规转包或分包工程、规避或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政策、未办理环评手续即开工建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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