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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年内将完成国标专用校车更换

2012-02-13 09:09:45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733

    厦门日报福州讯(驻榕记者 张小燕)我省将用三年时间将未达标校车全部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昨日,省政府消息,《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出台。

    农村学校要开通周末校车

    我省规定,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且道路符合安全通客车条件的县(市、区)全部开通学生周末上学、放学接送班车,班线要延伸到所有通客车的行政村,最大限度解决农村学生周末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推动农村寄宿学生周末班车的开通。教育部门要准确掌握学生乘车需求,科学安排上学、放学时间,为交通部门开通周末学生接送班车提供依据。校方则要与学生周末班车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交通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车辆,设置好线路。

    三年内全部换成国标校车

    《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政府引导、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社会捐赠等办法,用三年时间逐步将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的非专用校车更新为国标校车。同时,各中小学幼儿园凡需购置接送学生车辆的都必须购买国标校车。

    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调动中小学幼儿园购车换车的积极性。省财政2012年安排3100万元补助资金,对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的县(市、区)每辆车更新补助资金为3万元,其他县(市、区)每辆车更新补助资金2万元。各市、县(区)也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

    安装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系统

    根据《规定》,年底前,每台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上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行驶记录仪。对租用营运公司的校车由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其他校车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实现校车安全制度化、户籍化、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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