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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宣传栏“插”医疗广告 天济医院被查处

2012-02-06 10:04:34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860

  厦门日报讯 市纠风办近日接到群众举报,天济医院在厦港街道办辖区内设立的禁毒公益宣传栏上大幅“插播”医疗广告,广告内容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评代表调查后发现,厦港街道办的个别工作人员监管疏失。思明区政府、厦港街道办接到反馈当日便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排查辖区内的宣传栏。对天济医院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行为,工商部门也已介入进行查处。

  街边明显位置

  出现医疗广告宣传栏

  2日,市纠风办接到群众反映:思明南路大生里到南普陀一段,有几处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成了天济医院的“广告栏”,除部分内容是关于美沙酮替代疗法的禁毒公益宣传外,大部分版面都是医疗广告,有些内容还是国家明令禁止在医疗广告中出现的。

  3日上午,行评代表就群众反映问题到现场调查。在大生里铁道一侧的绿化带上,立着一块大型的广告牌,正面约三分之一版面是美沙酮治疗的内容,余下都是天济医院的广告,其中不乏对“名医”医术的渲染,如对某“归侨名医”的介绍中,称其为“某三甲医院的老中医师,具有丰富的中医临床经验,擅长疑难病诊治”等。在广告牌背面,整版都是天济医院的广告,“妇科、美容、整形”斗大的字非常醒目。

  在蜂巢山路口一侧,行评代表发现在厦港街道的计生宣传栏旁,立着一块“天济医院社区健康教育宣传栏”,落款为“厦港街道、天济医院宣”。约一半的版面是有关天济医院科室、医师介绍等内容,上面还有硕大的一行字:“兔年顺产接生800元(可办理出生证)”等。

  宣传栏由民营医院设立

  其中一块违规已一年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这两块宣传栏刊登的医疗广告明显涉嫌违法违规。为进一步查清情况,行评代表走访思明区有关单位。据厦港街道办相关人员介绍,天济医院自2009年以来,每年都参加街道的禁毒宣传月活动。街道办辖区内有6块公益宣传栏是由天济医院出资设立的,其中4块为2009年下半年设置,2块则是近期设置。一般是由天济医院选址,街道办相关人员同意后,由天济医院自行设置。

  根据行评代表反馈的情况,该街道办派人排查,发现目前辖区内有6块美沙酮治疗宣传栏系天济医院所设,其中2块与美沙酮治疗内容相符,另有4块涉及医院其他科室的宣传,其中蜂巢山路口一侧的宣传栏是天济医院擅自落款厦港街道。

  行评代表指出,新设宣传栏占用绿地等市政公共设施,应当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并非街道办的职权范围;即便新设的宣传栏使用的场所属街道办所有,相关责任人也应尽到监管职责。这次调查发现的两块违规宣传栏,其中一块已设立约一年,相关人员却视而不见,监管上明显存在疏失。

  违规广告被拆除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立即制定整改方案。3日下午,街道办立即撤下违规广告,并于次日上午协调厦港工商所、厦港执法中队等部门拆除违规的6块宣传栏。厦港街道办还将检查辖区宣传栏的内容。思明区有关部门也准备将相关监管措施推行到各街道办、社区,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针对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厦港工商所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天济医院在辖区内主要道路旁以设立宣传栏的方式发布广告,在广告中不仅出现多位医生的肖像,还对治疗效果进行宣传,甚至以小字标明可以帮助办理准生证。工商部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等有关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以及“利用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内容,天济医院发布含有上述内容的宣传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律法规,可能对群众和消费者构成误导,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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