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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对台食品药品监管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2011-11-24 10:14:33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1129

——访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宏愿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昨日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9月底,我市对台中药材贸易195.981吨,贸易额423669美元。同时,厦门14家台资涉药企业目前已完成产值2.1684亿元人民币。

   “厦门作为经济特区和海峡西岸的重要中心城市,是对台交流与合作的前沿窗口和重要基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宏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促进两岸医药产业的交流发展,厦门市委市政府把握机遇、主动作为,在为两岸医药产业合作“铺路搭桥”等方面,收到明显的成效。

   拓展交流合作实现双赢

   记者:今年“两岸药品与保健食品政策研讨会”首次升格为论坛,主要有什么重要意义?这次论坛将实现哪些具体目标?

   李宏愿:今年的论坛被国台办列为两岸交流的重点项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厦门市人民政府、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我局具体承办。这次活动将致力于为两岸相关监管部门、医药品检测(研究)机构、企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提供一个良好的直接的经常性的合作与交流平台,推动在医药品安全管理与产业交流方面深入合作,创造互利共赢局面。

   这次论坛,将进一步丰富拓展两岸医药产业交流合作的渠道方式,并宣传祖国大陆药品与保健食品政策法规,为两岸产业务实合作争取政策支持;研讨产业对接规划,推动两岸医药企业战略合作;探讨先行推动台企联合签约认可由厦门市药检所对输台中药材进行离岸前的质量把关;并利用“论坛”平台,与台湾药品监管相关部门进行非正式交流,推动两岸监管部门迈开合作步子。

   厦门有台资涉药企业14家

   记者:近年来我市在促进对台医药品交流合作方面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效?药监部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李宏愿:2008年以来,我市药监部门先后接待了30多批台湾财团法人单位、行业协会和企业界人士共460多人次来访,并先后派员参加“海峡论坛”、“两岸中草药合作及技术交流论坛”等交流活动。

   2009年,我局指导厦门市药学会举办了“两岸医疗器材行业对接会”,共有25家台湾医疗器材企业和大陆医疗器械行业单位参加了项目交流。我市于2009年和2010年在厦门和台北先后举办了两届“两岸药品与保健食品政策研讨会”,宣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与此同时,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也积极做好落地台资企业服务工作,为台企创造健康发展环境。我们积极为台企创造健康发展环境,专门建立了“台资企业联系人”制度,为台资企业提供审批办事、政策辅导“绿色通道”。

   推动两岸检验标准互认

   记者:您认为当前在对台交流工作中还存在哪些矛盾和问题?对于推动两岸交流合作,您有何展望或建议?

   李宏愿:我们的对台交流工作这些年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是存在不少的差距和问题。从目前情况看,两岸医药合作仍然存在关键性“瓶颈”。最突出的是检验标准的互认问题,已成为两岸产业以及未来监管部门合作的“瓶颈”。以中药材为例,台业界认为,2010年版《中国药典》提高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标准,现代分析技术得到进一步扩大应用,可以作为两岸共同的检验标准。但是考虑到两岸检验方法存在一定差异,要抓紧探索并建议政策层面明确使用统一的检测方法,使双方的检验数据可相互验证。因此,加快推动两岸在政府层面签订医药品通行标准和两岸检验报告相互认可合作协议是两岸交流合作亟须解决的基础性工作。

   未来五年,对台交流将进一步向着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发展。这要求我们必须在两岸交流合作大格局中深化交流、提升实效,特别是要争取在两岸监管交流中取得突破,更好地发挥前沿平台的示范作用。具体来说,我们将重点推动厦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交流合作,逐步建立两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互访机制、沟通协商机制等,把监管交流合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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