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丢黑板擦致女生眼残 女生获赔241万
2011-11-11 11:21:49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818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彰化县一名小学老师2009年上课时用板擦丢学生,导致一名女学生左眼视力全残。台中高分院10日判处校方须赔偿181万元(新台币,下同),加上老师赔偿的60万元,女学生共获赔241万元。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书指出,彰化县某小学5年级洪姓女老师在2009年4月间上课时,为维持秩序,突然以板擦丢击学生,失手将板擦击中一女学生左眼,造成女生左眼球钝挫伤并角膜上皮缺损、玻璃体出血并黄斑部破洞等伤害。
经治疗后,女学生的矫正视力仍小于视力表的 0.01以下,受到1眼全残的伤害。洪姓老师在事发后及诉讼期间,已陆续赔付女学生60万元。
女学生请求洪姓老师及校方赔偿,减少劳动能力及精神上损害。一审判处校方须赔偿女学生111万元。女学生不服,提起上诉。
高分院法官以医院鉴定证明女学生眼睛受伤是因洪姓老师丢板擦误击受伤,而洪姓老师侵权行为,虽然不是故意,但是出于过失,考虑女学生视力障碍,须忍受痛楚及影响未来心理事业发展。
台中高分院10日判处,校方除一审所判赔的111万元外,须再赔女学生70万元,校方共赔181万元,加上洪姓老师已先后赔偿的60万元,女学生共获赔241万元。女学生及洪姓老师不得上诉、校方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