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上万病人因献血者而获救
商报讯(记者 陈淑君 通讯员 王宇征)36岁的高龄产妇小林,挺着大肚子走进医院时,并不知道即将面临一场生死考验。高龄、胎盘前置、大出血……在她处于麻醉状态的5个小时里,任何一点微小的失误都可能让她再也醒不过来。幸运的是,她最终挺了过来。当她抱着宝宝健康出院时,家属为院方送去了锦旗,感谢医护人员的精心护理。
看到这则新闻,在血站工作了20多年的曾医生无限感慨地说,有一群人被遗忘了,那就是为这位产妇无私献血的人们。没有血液,这位产妇根本没有活下来的可能。据悉,小林共输血3600毫升,至少有10名献血者在这次生命救护中充当了幕后英雄。
据统计,厦门每年有近5万人参加无偿献血,献血量高达14吨,救治了数以万计的病人。这群可爱的无名英雄,他们的故事说也说不完。
【故事】
▲左起分别为朱刘基、王志刚、蔡美珠。
父亲输血后,开始支持她献血
吃完早餐后,23岁的蔡美珠准备出门献血了。
父亲蔡先生叮嘱:“早去早回。”
收拾碗筷的妈妈颜女士有点心疼地唠叨:“回来得多补补。”
蔡先生笑了笑:“她又不是第一次献血。”
“长得又不是很结实,能有多少血?”听到妻子抱怨,蔡先生说:“如果大家都不献血,那医院做手术怎么办?”
去年,蔡先生得了重病,在手术中几乎失去了全身的血液,输了1万多毫升血才活了下来。如果按照每人献200毫升血来计算,相当于50多名献血者一起用血救活了他。蔡先生说:“真的很感激他们,如果没有他们,我怎么能活下来?”
从死亡线上被拉回来的蔡先生,还获得了一个惊喜:之前经常参加无偿献血的女儿蔡美珠,为他报销了大笔用血费用。
“我们帮别人,别人也帮我们,就这么简单。”蔡美珠告诉记者,她每个月都会从同安到岛内中心血站献血。她虽然只有23岁,但已经献了5年血。2006年,她18岁生日那天,第一次到血站献血,之后几年一直坚持无偿献血,累计献血量达到13800毫升。按照规定,她为父亲报销了14400元用血费用。蔡美珠说:“现在,父亲不再反对我献血了。献血时间到了,他有时还会提醒我。”
遇到献血日 他就滴酒不沾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我没有太多经济能力去帮助别人,但是我可以献血啊!”50多岁的王志刚有着山东人的豪气。说起第一次献血的经历,他有点不好意思:“我是跟人家打赌去献血的。”
1997年,王志刚认为当时没有无偿献血,便和朋友打赌,如果可以无偿献血,就请对方喝酒。当天下午,他跑到中心血站一问,才知道无偿献血早已推广。他爽快地献了400毫升血,从此开始了十多年的无偿献血生涯。
他说,他是个大老粗,但对献血这件事从不含糊。他平时习惯和老乡一起喝喝小酒,但是每到献血的前两天,就坚决滴酒不沾。老乡一劝他喝酒,他就站起来喊:“今天晚上你可别害我,要不然我做鬼都不放过你。”一句话惹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
多年来,王志刚累计无偿献血33200毫升,爱心种下的善因结出了善果。王志刚的母亲体弱多病,多次住院治疗,用了36单位红细胞。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相关规定,王志刚先后为母亲报销了8000多元用血费用。
接到血站电话马上赶去献血
朱刘基是一名忠实的无偿献血志愿者,从2000年开始献血以来,总共献血40多次,共计55200毫升。在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同时,他还报名参加了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
多年来,他数次参加厦大校区、厦大漳州校区献血服务工作及流动献血车的服务工作,还在厦门国际马拉松赛上担当志愿者。他记得,去年12月,他和几位志愿者连续两个周末参加了在厦大漳州校区举行的献血活动。他们早上5点多就起床、乘车,再搭渡轮到达漳州校区,为学生献血者服务到下午6点多,再搭船回厦门。
“有一件事让我感触很大。”他说,2003年,他母亲曾身患急病住院手术,术后重复感染,生命垂危,用了最好的抗生素,还用了大量的血液和血制品,才闯过鬼门关。“如果没有那么多人一直默默地无偿献血,我母亲怎么能得到救助呢?”朱刘基说,他从此下定决心,更加积极主动地参加无偿献血。
每个月到了献血日,他都会主动给血站打电话,让血站给他安排献血时间,并且随叫随到。有一年大年初二,他正同亲朋好友在外用餐,一接到血站电话,马上赶到血站献血。还有一次,台风来袭,到处涨大水,一听到医院抢救病人急需血小板时,他二话不说就冒着狂风骤雨赶到医院献血。
他说:“我觉得答应了就是一种承诺,就要兑现。不能因为是自愿的、无偿的,就找一些理由延误和推辞。”
【温馨提醒】
应减少不必要的输血
虽然血液都经过严格的初复检,但输血后还是有可能感染疾病的。如通常所说的“窗口期”病毒,就不能被现代检测手段检出。患者输血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输血次数越多,感染经血液传播的疾病的机会也越多。
血站呼吁公众树立正确的用血观念,能不输血就尽量不要输血。同时,在医疗救治过程中,如必须输血,临床医生应遵循科学合理用血的原则,严格掌握输血指征,把好医疗用血关口,减少不必要的输血,降低医疗风险,保护有限的血液资源。
献血后可要求保密性弃血
危险行为是指使人感染经血传播传染病的行为。
一些社会行为,如吸毒、卖淫、嫖娼、同性恋等,都可能会使血液中存在疾病。如果献血者存在危险行为,请不要参与无偿献血。依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个人隐瞒危险行为实情,造成传染病传播者,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不过,有时在单位集体献血时,有些人明知道自己的血不安全,却又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最终还是献血了,该怎么办呢?血站告诉您,如果感觉自己的血不安全,可以选择保密性弃血。保密性弃血是指在献血者要求下血站将献血者所献的血做废弃处理。
如果您准备保密性弃血,请拨打电话:2219260、2214220、2211221,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会按您的要求将血做废弃处理,并对您的资料严格保密。
献血者和家属可免费用血
2009年6月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对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免费用血进行了如下规定: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合格,不足800毫升,就医可享受3倍免费临床用血;超过800毫升(含800毫升),就医可终身免费用血;所献血液不合格者,就医可免费使用与其无偿献血等量的血液。献血者直系亲属就医可免费使用与献血者所献等量的血液。
办理用血报销手续前,可先拨打血站专线2219260咨询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