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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12月1日起省本级医保卡全部停用

2011-10-28 11:35:54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999

    昨日,省人保厅消息,12月1日起省本级医保卡全部停用,明年1月1日起原有的异地就医卡作废,参保人须使用社保卡在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省医保中心下发通知给全省联网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称,省医保中心将启用社会保障卡作为省本级参保人员就医的唯一介质,停用原有的医保卡和异地就医卡。

    12月1日起,省医保参保人员原有的医保卡全部停用,参保人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在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已持有医保卡但尚未换领社会保障卡的省本级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单位经办人员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医保中心子网站查询社会保障卡已制作但未领取的人员名单,网址:http://ylbx.fjlss.gov.cn,或向省医保中心信息管理科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1-8754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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