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可申领医疗救济和困难补助
2011-11-02 10:52:43厦门晚报admin查看次数:802
即日起,我市环卫工人可以申领环卫工人救助资金(以下简称“救助资金”),包括医疗救济救助和生活困难补助,最高补助5000元。
据了解,目前我市一线环卫工人有8000多人。该项措施已从今年国庆起实施。由于知道的人不多,实施月余仍无人申请。
环卫工人困难救助分医疗救济救助、生活困难补助两种方式。环卫工人在作业中,因受伤需抢救、治疗,如属经济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指人均月收入在厦门市低保标准两倍以内且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下同),发生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25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部分,给予一次性补助50%;5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一次性补助70%。以上补助分段计算,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环卫工人因患病、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未享受低保待遇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生活困难救济补助。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超过本市低保标准但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生活困难救济补助。
不过,环卫工人需是受市、区两级环卫部门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直接从事环卫作业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