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卫生部:塑胶容器三聚氰胺超标最高罚15万
2011-10-21 14:13:48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709
据“中央社”报道,台“卫生署副署长”萧美玲20日表示,“卫生署”修改行政命令,最快12月起美耐皿等“甲醛-三聚氰胺”合成的塑胶容器若检出三聚氰胺超标,可处3万元至15万元(新台币,下同)罚款。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赵丽云20日上午召开记者会,邀请萧美玲、“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副局长”吴秀英、“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科长”郑维智等人出席。
萧美玲表示,美耐皿是由“甲醛-三聚氰胺”所聚合而成的塑胶制品,过去对于含三聚氰胺容器的三聚氰胺溶出并没有规范,“卫生署”认为,相关问题应该要规范,因此在9月30日预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未来如果塑胶容器溶出三聚氰胺超过2.5PPM,将可处罚3万元至15万元罚款。
郑维智说,相关数据是经过研究调查所得,相较其他地区,台湾的标准相对是比较严格的。
吴秀英说,美耐皿容器应该避免刷洗产生刮痕、不要接触高温、也不宜装热汤,同时不应选择色彩鲜艳的容器、清洗时也应使用中性洗洁剂。
萧美玲说,相关预告经过60天如果没有特别的意见,预计最快12月1日就会生效并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