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推节能减碳 拟将二氧化碳列为污染物
据“中央社”报道,台“环保署长”沈世宏13日上午到“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报告2012年度施政计划及收支预算案,他表示,若“温室气体减量法”一直不过,未来拟透过“空气污染防制法”执行,直接将二氧化碳列为空气污染物,来降低台湾整体碳排放量。
民进党籍“立法委员”黄伟哲质询时指出,据海外统计资料显示,台湾每人每天的碳足迹是联合国建议值的4倍,“环保署”该如何降低民众碳排放量?
沈世宏答询表示,节能减碳不仅是个人落实行为,降低台湾碳排放量还需透过价格机制连动解决,包括适当的再生能源发展条例诱因及提升能源效率,之后整体产业就会随之调整,而法令政策的执行就是“环保署”的工具。
沈世宏说,假如“温室气体减量法”一直不过,未来拟透过“空气污染防制法”执行,直接将二氧化碳列为空气污染物,来降低台湾整体碳排放量,“环保署”也已备妥替代草案。
沈世宏说,当政策执行后,需时间酝酿才能见效,且总体投资额并不小,譬如调整能源结构过程中,会出现涨电价的现象,“民众需先了解,节能减碳过程要经历一场阵痛期,忍受短期较高电价过程,当阵痛期一过,电价自然会回跌。”
沈世宏受访表示,他有信心“温减法”此次会期能通过。“环保署”官员则透露,目前美国也已预告拟将二氧化碳列为空气污染物,未来台湾管制碳排放量的方式,拟先针对工厂排放、汽机车制造及输入商进行管制规范,在施行前会邀请各界研商讨论,碳排放限制规范及门槛。